人民网北京1月24日电(记者鲍聪颖)1月23日,北京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将于3月起施行的《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内容及近年来北京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情况。
2024年12月16日,北京市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卫东在会上详细介绍了《办法》的制定背景、立法思路以及近年来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举措。
“行政执法一头连着各级政府,一头连着群众切身利益。”张卫东指出,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北京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办法》。
在制定过程中,北京市准确把握行政执法监督的定位,理顺了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并健全完善了市、区、街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监督职责不清、监督手段单一、监督结果运用不理想等突出问题,并紧密结合当前综合执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基层综合治理等重要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对执法监督工作进行了完善和创新。
张卫东介绍,近年来,北京市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统筹协调作用方面,北京市统筹推动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基层综合执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同时,聚焦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以“扫码检查”、非现场监管、“风险+信用”评价、“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制度为核心的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着力为企业减负担。
规范管理作用方面,北京市一方面健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统一规范行政检查单,全面落实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轻微免罚和初违慎罚制度,实现执法程序、自由裁量和执法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综合管理。通过完善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权力清单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对行政执法机关权力运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统一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实现行政执法证件和综合执法服装统一样式、统一换发、统一管理,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
北京市积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部署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先后针对道路交通和运输领域突出问题、全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非现场监管、行刑衔接制度等开展专项执法监督,让不规范、不合法的执法行为及时得到纠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对各领域、各部门履职行权状况开展效能监督,将监督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推动解决法律执行不充分、职权履行不均衡等问题。
张卫东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将围绕宣传贯彻落实《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点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与其他监督的协调贯通,并全面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通过聚焦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作用,坚决纠正各类执法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让全社会感受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