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1月23日讯(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张志旭)小年已过,年味愈浓。近日,栖霞公安查处几例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例,警方提醒市民未经许可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都是违法行为。
1月17日,唐家泊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滕某在明知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目前,滕某被处以罚款行政处罚,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20余箱。
1月13日,松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李某在明知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目前,李某被处以罚款行政处罚,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10余箱。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其运输、存储及销售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但违法,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摩擦产生静电火花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栖霞禁放烟花爆竹区域:迎宾路(南至翠屏工业园区南首,北至太虚宫北立交桥)两侧建成区范围内的区域(西至庄园街道小石岭村以东);北至腾飞路、环湖路(北至环湖路与丹霞路交叉口)、仙霞路;东至S209省道;南至文化路(至翠屏街道老龙湾村)两侧、翠屏路以南建成区区域,上述道路、河流形成的封闭区域(道路、河流及其经过的建制村庄全域);含庄园街道办事处观东村、大卧龙村、小卧龙村、南岩子口村、十里铺村、栾家夼村、草庵村、北七里庄村、古镇都村、邢家疃村、郝家疃村、王格庄村、谢家沟村、主格庄村14个行政村全域;翠屏街道办事处西三里店村、西二里店村、林家亭村、小东沟村、小流口村、城东沟村、枣行村、城关村、小雾滋夼村、大雾滋夼村、店西沟村、东南店村、南石岔村、老龙湾村、南二里店村、南丁家沟村、南三里店村、南林家庄村、五里后村、南七里庄村、石家庄村、南宋家沟村、十里庄村、东富源村、西富源村、南富源村26个行政村全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