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成都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明确了哪些内容?重在解决什么问题?在正式施行前,记者联系到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工作处的相关工作人员,为大家进行《办法》的解读。
出台背景:
全市消火栓仍存在布局不合理现象
市政消火栓是最基础、最重要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降低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市政消火栓已达47224个,但仍存在布局不合理、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成都消防法工处工作人员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办法》非常必要。
据了解,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深入调研各区(市)县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后,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实践中的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工作,堵塞漏洞,固化经验做法,并先后多次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最终达成一致,制定了关于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的具体规定,让其更具可操作性。
主要内容:
明确职责与义务
工作人员表示,《办法》的核心内容是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建设管理职责。“在《办法》第四条、第五条中,规定了政府及部门职责,明确市和区(市)县政府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此外,针对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各个环节,“《办法》第六条、第八至十二条逐一规定了有关政府部门和供水单位的职责,如在改造环节明确,消防救援部门发现市政消火栓设置不符合消防专项规划、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及时告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区(市)县政府确定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改造。”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法》还明确了市政消火栓的保护义务和相关责任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市政消火栓的义务,有权举报投诉任何影响市政消火栓正常使用的行为。”
重点解决三大方面问题
据介绍,《办法》重在解决职责分工、细化要求、建立机制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明确了政府部门和供水单位职责分工,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工作中,有关政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相关工作,“针对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各个环节,《办法》逐一规定了消防救援、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单位的职责。”
二是细化了建设管理具体要求。即根据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等环节,明确了市政消火栓规划编制、设计建设、维护管理、督促改造、验收、停用告知、专供专用、供水保障等建设管理具体要求。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即有关政府部门、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市政消火栓信息数据库纳入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鼓励采用智慧消火栓并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动态管理。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徐松明 责任编辑 曾书睿 编辑 王钟婧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