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中国经济“产能过剩”的话题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其实说白了,就是生产出来的东西太多了,可市场根本消化不了。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过让很多人都想不到的是,其实产能过剩的局面,与税收制度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而且早在10多年前,就有论文对此进行了提醒。

2015年,北京大学学报06期刊发了一篇论文,题目为《增值税分享对产能过剩的影响》,作者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的刘怡与袁佳、

文中描述,增值税分享制度与产能过剩有直接关系。

而在2014年,同样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的一篇文章,《重构增值税地区间分享制度:增值税扩大地区间税收收入差距》,更是直接建议增值税由生产地原则向消费地原则转变。

这里综合以上两篇文章,简单描述一下为何产能过剩与税收制度存在密切联系:

中国仍然是投资驱动型经济,仍然以生产法计算国家GDP(尽管支出法和生产法计算理论上应该接近,实际上存在统计误差),一方面长期内需不足,一方面过度依赖投资和生产。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产能过剩并不奇怪,因为过度依赖生产而消费又乏力,这样税收肯定主要从生产和流通环节征收更有利,因为消费乏力就意味着消费环节无法支撑起足够庞大的税收。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在2014年,还有一篇文章《关于用税收手段化解产能过剩的提案》,则解释了税收制度改革造成产能过剩的原理:

1、分税制下政府间财力事权不对称,引发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增长,导致体制性产能过剩。

2、税制改革起步较晚,税制结构不尽合理导致行业性产能过剩。

3、资源税改革尚不完善,扭曲了企业经营成本,诱发资源性行业低水平发展,导致结构性产能过剩。

文章还提出了利用税收手段抑制产能过剩建议:

第一,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合力,规避行业性产能过剩风险。

第二,通过增强对第三产业的税收政策效力,降低行业性产能过剩的风险。

第三,构建系统的资源财税政策,引导不可再生资源行业过剩产能和社会资金转向可再生资源行业。

延伸阅读:

重构增值税地区间分享制度:增值税扩大地区间税收收入差距

增值税分享对产能过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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