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欺凌”,该由谁来认定,应当发挥作用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又去了哪?
这是一起早应该“结案”的校园欺凌案,但家长一直对处理结果有所不满。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期,4段贵州某小学课堂的监控视频,由被受害女童家属发至网络后刷屏。画面显示,欺凌事件发生在2024年3月的教室内。其中一段3月25日的画面显示,欺凌发生时,班主任就站在讲台上批作业,班级内其他同学无人相助。在另一段视频画面尾声,当一名着黑衣的值班老师出现时,面对已被打得干呕、面色红涨的女童,该老师向周边学生低语:“别理她!”旋即离开,围观学生发出一阵哄笑。
↑左下身着黑白条纹上衣的是班主任老师。
欺凌视频引发社会关注的第三日,2024年12月21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告称,9个月前参与欺凌该女童的学生经查共4人,已对涉事学生监护人予以训诫、对涉事施暴者进行惩戒,对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思政主任、班主任、值班老师均已做出处理。
对这份公开通报,女童母亲旋即公开质疑。她称,有关欺凌的时段及次数、参与施暴学生人数及名单、事发后相关部门处置的合规度,以及受害者转学等表述,与事实均有一些出入。女童母亲还对事后仅口头训诫施暴学生,以及对涉事老师、校方责任人的处理感到“轻描淡写,无法接受”,呼吁严肃追责。
从女童母亲最近接受采访的行为看,她准备继续为女儿维权到底。根据报道,如果确如家长所反映的严重程度,也难怪网友纷纷“力挺”,认为当地有关部门对这起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并不严肃,甚至是对有关责任人的“保护性”处罚。
如今舆论波澜再起,当地或有必要进一步回应家长的质疑与社会公众的关切,比如有关欺凌的时段及次数、参与施暴学生人数及名单,到底是怎样的?究竟是什么样的教育理念,让孩子敢于在班主任老师的“眼皮底下”打人?仅给予班主任老师记过、取消评优及绩效奖励,而无任何实质性的处罚,是否“责罚一致”?至于“公开道歉会”,据女童母亲描述,涉事施暴学生和家长都没来全,现场甚至缺乏必要的道歉态度,这显然未达到“训诫”“惩戒”应有效果。欺凌事件发生于去年3月,为何9个月后才予以通报,且诸多问题似乎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这其实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治理校园欺凌问题的艰难。尽管通报是由当地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层级不可谓不高,但受害家属的维权之路,却并未因此顺畅很多。相反,作为维权的个人,面对学校、乃至整个调查组,其声量与能力更显得弱小。
事实上,对于欺凌事件的处理,教育部等十一部门曾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对确有必要的,要启动复查。
这里提到了“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这一重要的机构。2018年,贵州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印发的《贵州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也明确提出,“成立欺凌治理委员会”。2024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各地开展的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其中也包括,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回到这起事件,当地此前发布通报,并未提到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那么还需追问的是,调查组是由哪些人员组成,有无家长代表、校外专家?女童母亲在接受采访时称,孩子被欺凌42次,“是当时在派出所看监控,一段一段数了记录的”,但云岩区教育局、公安机关等负责人却认为按照“欺凌”的标准达不到这个次数,那么是否构成“欺凌”,该由谁来认定,应当发挥作用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又去了哪?
这或许也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存在,应当是为了避免校方单方面认定、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将校园欺凌淡化、甚至不了了之。因而它的缺位,则可能让欺凌事件的处理变得复杂与缺少公信力。下一步,各地还需真正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建立起防治校园欺凌的长效机制。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蒋理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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