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
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
将于4月20日前完成。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凡报名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各类考生均须参加高考体检,包括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强基计划、少年班、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物理攀登计划(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考生;参加高校免试录取的保送生、数学领军计划(清华大学)、物理卓越计划(北京大学)等考生;参加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免试录取的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参加全省三校生类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部分高校残障考生单招、职教师资单招的考生;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等考生。
高考体检原则上须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定点体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确无二级甲等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的,可在当地人民医院进行。非指定高考体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果无效。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终检医院,负责对考生有异议的复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考生如因特殊身体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须出具体检医院或医疗单位相应材料。对于初检的体检结果处在临界值或有异常的考生,工作人员要当场告知并安排其复测,如复测结果仍处在临界值或有异常,需提醒考生,如不认可该体检结果可按规定申请复检。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程序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县考试中心指定体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申请复检时间不得晚于5月20日。
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须于5月30日前到县考试中心申请终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终检。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等5个项目不安排终检,对这5个项目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只能申请复检,复检结论即为最终体检结果。考生凭县考试中心开具的终检函,按规定时间到江西省人民医院进行经批准项目的终检,终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工作原则上在4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考试中心与指定体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协商后统筹安排。5月10日后,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查询体检结果。
体检时患有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或先天性心脏病的考生,经治疗符合体检标准的,在体检信息上报后,如需申请修改体检结论,须申请复检作出新的结论,并于6月2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逾期不再受理。军事院校体检、定向军士生体检、公安(政法)院校体能测试等工作安排在高考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相关职能管理单位另行通知)。
来源: 洪观新闻记者 徐蕾、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姚西林 二审:李园园 终审:杨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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