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爱心不分大小,为什么两笔10元的捐款会被公益组织嫌弃呢?”刘女士直言无法理解。
捐10元太抠?——
网友称自己两孩子用零花钱为慈善机构捐款
对方拒收认为“捐10元太抠”
1月21日,一名山东IP的网友通过网络平台投诉称,她看到爱心捐赠群号召群友为孤寡老人送温暖,便和自家两名孩子沟通,孩子同意将零花钱拿出来献爱心,没想到爱心组织负责人说“捐10块钱抠,上次团委决定了以后10元不再收”。投诉后,还把孩子从她的公益组织里移除。
聊天记录显示,在一个名为“聋哑学校爱心捐赠衣服群”的184人微信群内,网友@陈某某 发消息称,“晓娅公益团队的爱心人士们一起为孤寡老人送去温暖,目前暂定10位孤寡老人,慰问压力大,请爱心人士伸出援手。”下方有捐款接龙。
另一份聊天记录显示,女子添加陈某某微信后询问“孩子们可以参加吗? ”得到肯定回复后,女子向其转账20元,注明两名孩子各捐款10元。 次日,陈某某回复道,“没办法给你写,10元1个人都说抠,上次团委决定了以后10元不再收。 ”
遭到除名——
投诉后志愿组织工作人员道歉
后孩子被从志愿团体中移除
聊天记录中显示,中午12时许,陈某某回复道,“民政局受理了你的投诉,打电话了,经过交流让你提一个诉求。”又过20分钟,陈某某再次回复,“对于刚才的话深表歉意,给你说一声对不起。”
另据2025年1月21日中午12时51分的邮箱信息显示,您已经被志愿团体济宁晓娅慈善公益中心从正式成员中移除。
1月2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当事网友刘女士,她解释道,“对方说捐10元太抠后,她向济宁市民政局进行了投诉。 很快有工作人员回复我,称会处理。 ”
“中午时,陈某某发消息称民政局受理投诉了,让我提诉求。”刘女士说,此时,济宁市民政局正巧来电回访,“民政局说已经批评该慈善组织了,问给我道歉没,我说没有。大约20分钟,陈某某才道歉的。”
“原本想气消了接受道歉,结果对方将我孩子从志愿团体移除了。”刘女士直言无法理解。
多次献爱心——
从给聋哑学校捐赠衣服开始做公益慈善
2024年为两个孩子注册了志愿组织成员身份
刘女士说,她和丈夫在山东济宁生活,两个孩子分别11岁和9岁。几年前,她通过短视频平台,加入了一个“聋哑学校爱心捐赠衣服”的慈善群,当时她将孩子不穿的衣服洗干净,送到了该学校。后来,群主经常发一些公益活动,“有去养老院、农村慰问老人等慈善公益活动。”
“加入后,我们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参加活动,当时孩子年纪还小。”刘女士说,孩子年龄稍大一些,她便带孩子参加了河边捡垃圾、公园捡烟头等活动。“2024年夏天,她和孩子父亲分别给两孩子注册了济宁晓娅慈善公益中心的成员,并参加过一次慈善公益活动。
“这次我的一个孩子被从志愿团体移除,这个身份当初应该是用我手机号注册的。另一个孩子用爸爸的手机号注册,因此没移除。”刘女士说。
爱心还分大小?——
孩子帮家里做家务,一块一块地攒零花钱
“把可以买零食的钱捐给孤寡老人不丢人”
刘女士介绍到,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希望孩子们通过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得到锻炼,“孩子们的零花钱都是平日帮家里做家务等,一块钱一块钱攒下来的。”
“一个孩子,将本可以用于买零食的钱捐赠给孤寡老人,怎么能被定义为抠。”刘女士对此感到无语。她直言,之所以想让孩子参加这次慈善公益活动,是因为陈某某在群内称“慰问压力大,请爱心人士伸出援手。”
刘女士原计划让两个孩子各捐10元后,带孩子继续参加实地慰问,帮志愿团队搬运送给孤寡老人的爱心物资,“孩子们可以拎一桶油,抱一袋米。”“公益组织觉得捐10元太抠,可我认为孩子将自己的零花钱拿出来,是不丢人的。”
“爱心不能用金钱来定义,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能力。”刘女士说。
聊天记录——
民政局工作人员称慈善组织不对
安慰道,“道不同不相为谋”
根据刘女士提供的其与民政局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显示,她将和陈某某的聊天记录提供后,对方表示,“她不对,我说她了。过年了和为贵。别生气,她说给您道歉。”
随后,刘女士将陈某某向她道歉的聊天记录发给了该工作人员,对方说,“良言一句三冬暖,希望您初心不改继续做公益。 ”
10分钟后,刘女士发现自己孩子被从志愿团体移除,她将邮箱通知的信息发给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对方说,“道不同不相为谋。”
刘女士谈及此事,直言“我一下火就上来了”,“你说我们抠,咱是社会的普通一员,感到被羞辱了想要个道歉,结果你道歉后,又把我孩子移除出志愿团体了,这合适吗? 捐款没有得到尊重,得到了一肚子窝火。 ”
民政局回复——
收到相关投诉,正在调查处理
爱心捐款没有最低金额限制
1月22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济宁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收到了刘女士的相关投诉,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还没有最终结果。
爱心捐款是否有最低金额限制?工作人员回复道,“没有这种情况。具体情况正在调查,后续应该会有相应的处理。”
根据济宁市民政局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济宁晓娅慈善公益中心,均未获回应。
天眼查显示,济宁晓娅慈善公益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日期为2020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陈某。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济宁人编辑整理 微友留言不代表本站观点
非本站原创照片均来自百度图片
凡原创稿件不经同意不得转载
“济宁人”法律顾问单位:山东希音律师事务所
相关法律问题请拨:17805370308(刘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