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 南阳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规范有序的烟草市场经营秩序,南阳市公安局、南阳市烟草专卖局现面向社会征集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打击范围
(一)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假烟、走私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以及果味电子烟、加热不燃烧卷烟、“上头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
(二)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丝、复烤烟叶、烟用丝束、滤嘴棒、卷烟纸、电子烟烟用烟碱、雾化物、“空烟管”及“茶烟”等类烟产品;
(三)非法制造、拼装、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草专用机械;
(四)非法印制、销售、使用他人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注册商标标识;
(五)非法收购、运输、储存烟叶;
(六)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无证运输、无证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
(七)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
(八)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
(九)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奖励标准
对发现以上涉烟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烟草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一)查获假烟、走私烟、卷烟型雪茄烟的,举报奖励标准为600元/万支。
(二)查获真品卷烟的,举报奖励标准为现场查获真烟货值金额的5%-8%,单个案件举报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查获烟叶以1000元/吨为计算基准;烟丝以2000元/吨为计算基准;查获“空烟管”及“茶烟”等类烟产品的,举报奖励为100元/万支。
(四)查获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成品电子烟2元/个,半成品电子烟1元/个,烟具1元/个,烟弹0.5元/个。单个案件举报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查获烟机设备的,根据品种、类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30000元。
(六)查获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等制假原辅材料的,根据重量、盘数等予以奖励。
三、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提供线索:
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烟草部门举报电话:
来信来访:可直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或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犯罪线索,我们在此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购买卷烟,共同维护稳定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
特此通告
南阳市公安局
南阳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1月20日
■来源:平安南阳
■法律顾问:刘翔律师|北京盈科(南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