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 南阳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规范有序的烟草市场经营秩序,南阳市公安局、南阳市烟草专卖局现面向社会征集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打击范围

(一)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假烟、走私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以及果味电子烟、加热不燃烧卷烟、“上头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

(二)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丝、复烤烟叶、烟用丝束、滤嘴棒、卷烟纸、电子烟烟用烟碱、雾化物、“空烟管”及“茶烟”等类烟产品;

(三)非法制造、拼装、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草专用机械;

(四)非法印制、销售、使用他人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注册商标标识;

(五)非法收购、运输、储存烟叶;

(六)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无证运输、无证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

(七)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

(八)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

(九)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奖励标准

对发现以上涉烟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烟草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一)查获假烟、走私烟、卷烟型雪茄烟的,举报奖励标准为600元/万支。

(二)查获真品卷烟的,举报奖励标准为现场查获真烟货值金额的5%-8%,单个案件举报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查获烟叶以1000元/吨为计算基准;烟丝以2000元/吨为计算基准;查获“空烟管”及“茶烟”等类烟产品的,举报奖励为100元/万支。

(四)查获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成品电子烟2元/个,半成品电子烟1元/个,烟具1元/个,烟弹0.5元/个。单个案件举报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查获烟机设备的,根据品种、类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30000元。

(六)查获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等制假原辅材料的,根据重量、盘数等予以奖励。

三、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提供线索:

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烟草部门举报电话:


来信来访:可直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或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犯罪线索,我们在此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购买卷烟,共同维护稳定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

特此通告

南阳市公安局

南阳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1月20日

■来源:平安南阳

■法律顾问:刘翔律师|北京盈科(南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