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宝山区烈士陵园内苍松肃立、翠柏静哀,在《国际歌》恢弘庄严的旋律中,宝山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携公益检察室全体干警,向谭忠余烈士敬献鲜花,缅怀英烈。谭忠余烈士的名字被刻录在宝山区烈士陵园的英名谱上,这一刻,英雄终于回到了他魂牵梦绕的故乡!

时间回溯到1936年初,谭忠余等6名红军化装成商队,用骆驼驮载无线电台、少量武器弹药和炊具等物品,从内蒙古进入陕西省定边县境内,准备到陕北苏区与中共中央取得联系,于途中被捕。1936年6月,红军围攻安边城时,敌人意图利用谭忠余阻止红军攻城,但谭忠余却鼓舞红军士气,号召红军尽快攻城,被敌人拖下城头杀害,英勇就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谭忠余烈士遗骨被移葬在定边县革命烈士陵园,陵园专门为其建造了一座墓碑,上面题写“中共中央军委特科三科科长谭忠余烈士”。


2024年10月,“益心为公”志愿者谭雪明和谭忠余烈士的亲属向宝山区检察院求助,希望将谭忠余的名字刻录在宝山区烈士陵园的英名谱上,让烈士荣光永续传扬。宝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先后多次前往谭忠余烈士的故居所在地、宝山烈士陵园了解情况,积极走访区委党史研究室、档案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搜集谭忠余烈士的身份信息和革命事迹,并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监督办案,通过大量的摸排工作,确认了谭忠余的烈士身份及其享有的烈士权利。

2024年11月13日,宝山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磋商会议,研究推动谭忠余烈士权利保护事宜。检察官认为,在谭忠余烈士出生地(宝山)的烈士陵园刻录名字,有利于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全面履行烈士褒扬职责。2024年12月20日,通过多方持续关注和推进,谭忠余烈士的名字被光荣地刻录在宝山区烈士陵园的英名谱上。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是中华儿女宝贵的精神财富,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和宣传,是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内容。


青山绿水留浩气,苍松翠柏慰英灵。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尊崇英雄、缅怀英烈、守护英烈荣光,是全社会的责任。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加大英烈保护等工作力度,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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