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期),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等12类食品88批次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8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通告显示,标称阿拉尔市金口香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胡麻油(5L/瓶,2024-10-09),苯并[a]芘检测值为110.7μg/kg,而标准值为≤10μg/kg;溶剂残留量检测值为13.3mg/kg,按规定不得检出。

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值为10µg/kg。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从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中引入污染;生产中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

溶剂残留量是指1kg油脂中残留的溶剂(植物油抽提溶剂,又名己烷类溶剂)毫克数(mg)。长期食用溶剂残留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人体肝脏功能,对人体健康也造成一定威胁。食用植物油中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使用抽提溶剂后,后续工艺没有有效去除;也可能是加工过程中机器、设备等引入;还可能是将浸出工艺生产的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

根据工商信息,阿拉尔市金口香油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460万元,实缴资本460万元。

编辑 李严

校对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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