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酒驾

不仅危害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更可能让原本欢乐的节日蒙上悲剧的阴影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2025年1月15日,桂林市平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二塘谢家5公里20米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当晚,一辆棕色面包车缓缓驶向检查点,面对交警的询问,林某某言辞闪烁,试图掩饰自己酒后的状态。交警立即使用了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林某某体内的酒精值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林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2025年1月10日,陈某驾驶普通客车行驶至玉林市区民主中路路段,被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经检测,陈某体内的酒精值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陈某并非第一次酒驾被查,其曾于2019年3月2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此次酒驾行为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依法对陈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


2025年1月2日,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江平镇黄沙水路段对一辆小轿车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涉嫌酒驾,遂对其进行呼气检测,检查结果显示体内酒精值含量为27mg/100ml。驾驶人称,自己前一晚和朋友聚餐喝了些酒,上午睡醒后自认为已经醒酒便驾驶车辆上路,岂料被测出酒驾。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暂扣驾驶证。


2024年12月28日晚,文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教育东路金玉路路口路段被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执勤民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文某体内酒精值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依法对文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


2024年12月25日晚,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当晚,曾某驾驶小型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体内酒精值含量为2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执勤民警依法对曾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


交警提醒

春节期间,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各类酒驾 、醉驾违法行为将被严查严处,绝不手软! 希望大家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记“平安才是福”。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晓秋

内容来源:玉林交警 北海交警 防城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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