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移民观察员无忧,科普华人移民的博主。

特朗普果然没有食言,兑现了他之前承诺的上任第一天就废除“出生公民权”。

他签数了一项行政命令,规定:非法移民或持临时签证者在美出生的子女将不再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该行政令将在发布30天后生效,适用于届时在美出生的相关人员。

行政令内容指出,“根据行政令定义,下列两类人将不再自动享有美国公民身份的特权:母亲在美国非法居留且父亲在其出生时并非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个人;母亲在美国的居留为合法但属临时性质(如通过学生、工作或旅游签证入境),且父亲在其出生时并非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个人”。

该消息一出,“赴美生子”和“月子中心”两大产业相当于是灭顶之灾。在过去十几年里,这两大产业在华人圈里已经形成规模,每年平均有数万名中国人通过这个渠道在美国生下“美宝”,让孩子一出生就拥有了美国国籍。

可是,质疑也随之而来。

出生公民权是美国宪法所规定的权利,特朗普的一纸行政命令能够对抗美国宪法吗?是不是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赴美生子”这回事了呢?

下面我试着从美国的制度,特朗普如今拥有的权力,美国人对“出生公民权”的看法,来为大家分析一下。

从制度层面,美国开创了“三权分立”制度,并一直沿用至今,被美国人称为“人类有史以来最完美的权力制衡”。

三权分立,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力中心互不隶属,相互制衡。

用“小阁老”的话说,这叫做“没有人可以一手把大明朝的天给遮了”。

特朗普作为总统,他主管行政,所以有权力签署各项“行政命令”,由于行政命令不是法律,是总统指导行政官员行动的命令,并且不需要国会的批准,这是总统的特别权力。

但由于所有行政官员都需要遵守这个行政命令,不遵守的话总统有权将他们撤职。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这个行政命令有时候又拥有了法律效力,前提是,该行政命令不与现行立法产生直接的冲突。

打个比方,特朗普一纸行政令,要求有关部门的官员们不给那些非法移民或临时签证的在美出生子女颁发公民身份证件。

一般来说,非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在美国生在孩子后,想要给孩子取得美国国籍需要取得三份必要的证件。

第一份是出生证明,一般由州卫生署颁发。

第二份是美国社会安全号SSN,也就是美国的身份证,拿到孩子的出生证明之后,直接到就近的美国社会保障署(U.S. Social Security Office)申请。

第三份是美国护照,拿着出生证明去美国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办理。

如果是中国父母想要带这个孩子回国的话,还要向驻美的中国领事馆申请旅行证。

在这些环节中,出生证明应该没理由不给你,但是当你想要拿着这个出生证明去申请美国社安号或者护照的时候,就可以因为特朗普的这个行政命令,卡着不给你了。这些都是美国的行政机关,得听总统的。

那你举着本美国宪法说,你们这么做是违宪的,我要去告你们。那是你的权利,你可以去告特朗普的行政令违宪,就看美国的司法机构怎么接招了。

在美国的历史上,最高法院不是没有裁定总统行政令违宪的先例;而且立法机构也有权力来推翻总统行政令。

美国国会拥有立法权,可以立法或靠拒绝批准拨款实施来推翻它。不过美国总统保留否决这样决定的权力,就是国会可以立法,但总统可以否决。但是,国会还有最后一招来制衡,就是只要三分之二的议员投票决定,就可以推翻总统的否决而终止行政命令。

但是,想要三分之二的国会议员都反对特朗普,现在似乎也不是容易的事情。特朗普所在共和党已经拿下了国会两院的多数席位,这也是他现在可以大胆激进地实施各类行政任命和政令的底气。

这样看来,想要赴美生子的人还有一招,就是等。大不了四年以后再去生孩子。

可这也很悬,谁能保证四年以后新上任的总统会不会继续这个行政令呢?最为关键的,还是要看大多数的美国人民对“出生公民权”的看法。如果四年后大多数美国人都支持没有美国长期合法身份的子女享有“出生公民权”,那自然就会恢复。

其实,现在美国还是有“出生公民权”的哪怕你没有美国国籍,只要父母一方拥有永久居民身份,拿着美国绿卡,你在美国生下的孩子就依然享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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