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2025年寒假将至,为持续巩固新疆“双减”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推动校外培训服务规范发展,确保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向全疆面向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发出告知书,明确告知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新疆强调,开展培训必须具备办学资质,做到“证照齐全”后,方可开展培训。机构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不得以正在申请办证为由招揽学员。校外培训机构须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监管。同时,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新疆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持续强化机构内部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收费项目与标准要按要求公示。采用预收费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全部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交入监管账户。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不得违规举办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各级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依法查处力度,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作者:蒋夫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