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安徽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安徽省绩溪胡开文墨业有限公司因违法建设被罚款9.022945万元并限期改正。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绩城管(建)罚决字(2025)1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建筑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城市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9.022945万元并限期改正。

据宣城市文房四宝协会官网介绍,“胡开文”自清代乾隆四十七年(公元一七八二年)由绩溪人胡天注创造以来,已有二百多年历史。绩溪胡开文墨厂的前身即起首“胡开文老店”由绩溪各字号胡开文墨庄和作坊于1995年公私合营组成。1998年县书画油烟材料厂和县胡开文墨厂合并成立安徽绩溪胡开文墨业有限公司后,形成了从炼烟到制墨成品一体化的生产体系。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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