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驾驶员驾驶车辆时

你会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吗?

对于违反道路交通规则行为

我们要坚决说不

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醉驾、无证驾驶、

涉嫌逃逸人员进行曝光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01


2024年12月19日10时47分,蔡某俊驾驶桂J0***1号轻便二轮摩托车沿八步区贺街镇城西大道往国道207线方向行驶,该车行驶至国道207线3575公里200米(贺街红绿灯)时,被贺州公安交警二大队民警查获。

经核实,蔡某俊构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贺州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蔡某俊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02


2024年10月18日16时36分,当事人钟某军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钟山县城兴钟南路西乐街居民巷道内路段交叉口时,从路口实施倒车过程中刮碰蒙某文停放在居民房路边的小型客车,造成小型客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核查,钟某军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贺州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钟某军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03


2024年11月28日09时23分,刘某火驾驶桂J0***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XA69步头至保和线5公里50米(步头大桥)路段时,因饮酒驾驶被四(高管三)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61mg/100ml,且刘某火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贺州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刘某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04


2024年12月18日02时12分,刘某生饮酒后驾驶桂J6***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贺州市城区西约街上道路行驶时,被贺州公安交警一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刘某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值为2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刘某生曾于2024年04月25日04时27分在贺州市城区建设中路,因饮酒后驾驶桂J6***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被一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并处罚。

现刘某生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贺州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刘某生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05


2024年12月18日21时05分许,黄某森饮酒后驾驶桂J5***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昭平县城东宁中路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对黄某森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的结果为32mg/100ml。另查明,黄某森曾于2024年06月14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行政处罚。

黄某森的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贺州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黄某森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06


▲谢某铃(左)

2024年10月04日03时15分,谢某铃驾驶桂JN***9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公会镇建设北路由公会镇双洋村方向行驶,该车行驶至建设北路0公里250米处时,与停放在路外的由谢某唱驾驶的小型轿车以及杨某师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谢某铃驾车逃逸。

2024年11月28日,贺州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谢某铃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实施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之一,驾驶人将会被处行政拘留处罚:

应当行政拘留类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可以行政拘留类

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5.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6.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7.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8.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9.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是每个驾驶人必备的素质

希望广大驾驶人

摒弃各类交通违法

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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