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廉洁四川披露案件《以案为镜丨村主任的“骗补之路”》,详情如下:

易延明,男,汉族,1962年2月生,四川南充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南充市顺庆区荆溪街道坛罐窑村村委会副主任、主任、村支部书记,2022年3月退休。

2023年9月,易延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南充市顺庆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1月,易延明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诈骗犯罪,被开除党籍。

2024年4月,易延明因犯贪污罪、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3万元。

【案探】

在南充市顺庆区荆溪街道坛罐窑村,一条笔直的公路贯穿全村,这就是起于南充市顺庆区荆溪街道,连接蓬安县、营山县的顺蓬营一级公路。而坛罐窑村的原村主任易延明,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条道路打通了,自己人生的路却断了。



南充市顺庆区荆溪街道坛罐窑村村委会原主任易延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贪欲在不甘中播下种子

时间回到2009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南充的城市骨架不断向北延伸,位于市区北面的顺庆区荆溪街道也随之走上发展“快车道”。在南充北部新城规划中,荆溪片区是征地拆迁重点区域,一时间,关于“征地拆迁赔偿款”的话题成为了当地群众茶余饭后的谈资。

时任荆溪街道坛罐窑村村委会主任的易延明,被抽调到邻村的拆迁工作组,参与发放拆迁补偿金工作。那时,一张张“红通通”的钞票经过易延明之手,看着拆迁户们获得数万至数十万元不等的赔偿款,易延明如饿虎吃樱桃——馋红了眼。

“很多拆迁户都是身边经常接触的熟人,却因拆迁一夜间成为‘有钱人’。相形之下,自己辛辛苦苦几十年却领着干巴巴的‘死工资’,心里就像猫抓一样难受,贪欲就是那个时候播下的种子。”

一个人犯错误与在什么地方、干什么工作没有必然关系,但与内心世界却有着密切的关系。天平偏向欲望一方的易延明,一边应付工作,一边苦心钻研怎样顺理成章地“发家致富”。“我要用好政策、用好人脉、用好权力,把手上的资源变现。拆迁机会难得,有权就要使用,有权就要生钱,过期就要作废。”

易延明一路在坛罐窑村从村委会副主任做到主任再到村支书,对当地情况非常熟悉,他“敏锐”地发现邻村拆迁区域与坛罐窑村大营山片区只有一路之隔,按照城镇发展和道路规划方向,大营山片区被征地拆迁的可能性非常大,易延明开始盯着大营山这片可以“生钱”的“风水宝地”动起了脑筋。

精心设计骗取拆迁补偿款“连环计”

要想获取拆迁赔偿款,首先得有房在拆迁区域,要有房就得先有地,要有地就得先有户,要有户就得先有人。

对征地拆迁政策、流程都颇为熟悉的易延明经过反复琢磨,设计出了“增加农村户籍人口—伪造亲属关系—分户骗取宅基地—办理土地使用证—建房骗取拆迁补偿款”的“连环计”,形成一条完整的骗补“路线图”。

“连环计”定好后,第一步就是增人分户,获取宅基地资格。2010年4月,易延明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其子易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申请将易某户口迁移回村。他起草了申请书并私自签署“情况属实,同意迁入”的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后,顺利通过审批。而后,易延明又虚构儿子易某为其兄之子,虚构妻子的婆婆周某为其弟之母,伪造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以易某、周某的名义编造两套分户协议,再次利用职务便利签署“属实”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使二人独立成户。此时的易延明已经被金钱蒙蔽了双眼,不择手段地造假,完成了增人分户的骗补第一步。

2010年11月,易延明以易某、周某已分户为由,向荆溪街道国土所申请宅基地,国土所工作人员在收受易延明好处费后,未进行核实确认便给易某、周某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易某、周某分别违规分得宅基地面积25㎡和30㎡。

就在违规取得宅基地后的次月,大营山片区启动征地拆迁,其房屋审批建设和土地流转被冻结。为了避免“前功尽弃”,易延明“突击建房”,在未办理用地及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大营山片区附近私自修建两层砖混结构房屋,并将所有权登记在易某、周某名下。至此,骗补“路线图”已走完大半,“人、户、地、房”皆已妥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2012年底,顺蓬营一级公路启动施工建设,易延明私建的两层砖混结构房屋在征地拆迁范围内,他也再次被抽调至拆迁工作组,参与户籍审核、房屋确权、面积勘丈等工作。彼时,拥有“天时、地利、人和”的易延明“障碍已清”,接下来的事情已是“水到渠成”。

最终,易延明以易某、周某的名义成功骗取拆迁赔偿款、过渡费等21万余元,以及价值60余万元的安置还房1套。

想方设法权力“套现”拿好处

得到“贪大”甜头的易延明,自然对“贪小”也不会放过。任何经手的工作有“权力套现”的机会,他都想方设法“拿好处”。

“我既是村干部,在村上也说得上话,同时也上挂在街道民政所协助民政工作,资料在手上、审批在手上、印章在手上,为何不‘照顾’一下自己呢?”

在上挂荆溪街道民政所期间,易延明负责低保审核工作,为套取低保资金,易延明又把贪腐“切入点”放到了自己儿子易某的身上,以易某的名义出具低保申请,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对易某的低保申请通过审核,易某最终被评为城市低保户并领取了7800元低保补助,均用于易延明个人开支。

经查,易延明利用职务便利,10余年来共虚报冒领低保金、高龄补贴、民政救灾资金等国家政策性资金共计3万余元。

“面对诱惑,守住第一次很重要。思想一旦滑坡,就像洪水决堤一发不可收拾。我也经常参加街道组织的警示教育活动,但我置若罔闻,依旧我行我素。忙了几十年,最终把自己给忙活到牢里了。”留置室内的易延明为此只有无尽的懊悔。

【案析】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村干部看似职位不高,但其手上的权力跟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权力“变现空间”着实不小。易延明对拆迁补偿觊觎已久,处心谋划、精心实施,自以为环环相扣、无懈可击,却聪明反被聪明误,“连环计”反套了自己。易延明利用职务之便虚构证明材料,骗取拆迁安置还房和国家财政资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贪污、诈骗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易延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易延明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贪污罪、诈骗罪。

来源:廉洁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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