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怀化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姚述铭受贿、行贿一案。
(庭审现场)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3年,被告人姚述铭利用担任怀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怀化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怀化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企业经营资金、期房收购、设备采购、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6010万元,其中500万元未遂。2015年上半年,被告人姚述铭为谋求职务提拔,请托他人提供帮助,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币100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姚述铭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姚述铭及其辩护人发表了质证意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进行了辩论,姚述铭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本次庭审。
编辑 | 岳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