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工商导报全媒体记者季思华 实习生 高星)1月21日上午,记者从阜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阜阳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办法由阜阳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该《办法》共30条,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本地特色进行制度设计,重点规定政府职责、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探测基础设施建设与气象服务、本地易发灾害应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气象安全保障等内容。《办法》立足阜阳市干旱、洪涝等灾害多发的特点,聚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关键症结,围绕灾害预防、气象探测基础设施建设、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灾害信息共享、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气象服务农业生产、本地易发灾害防范应对等方面,对上位法进行了细化补充,有效填补阜阳市气象立法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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