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莆惠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行动计划,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挖渠道、优服务、兜底线、强保障,确保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
实施“乐业莆田”扩岗行动
扩大岗位供给。稳定政策性岗位和公共部门岗位,持续稳定公务员、事业单位(含教师、卫生)招考(聘)规模,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配合国资部门办好“国聘行动”。开发市场化岗位,每条重点产业链指定1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用人需求,依托“全市一张图”的产业人才地图指导策划产业链招聘专线不少于13条。
落实求职补贴政策。对毕业年度在莆就业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专科、本科一次性给予毕业生个人1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非莆籍毕业生再分别增加3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毕业年度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残疾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2000元。
支持灵活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领域灵活就业,统筹实施职业伤害保障、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强化灵活就业政策保障。推广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参考文本,促进新就业形态规范发展。
实施“筑梦莆田”领航行动
规范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完善见习岗位统一招募机制,发动莆田市各级就业见习基地拓展一批就业见习岗位,帮助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实践能力。对吸纳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见习的单位,市级基地见习补助标准按不高于莆田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县(区、管委会)级基地见习补助标准按不高于莆田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鼓励毕业生多元化就业。增加高校毕业生升学深造机会,积极落实退役大学生入伍补助金发放、专升本、学费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积极争取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及早组织完成各类升学招生计划。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学术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
实施“创翼莆田”扶持行动
提高创业补贴标准。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补助标准,对在莆田市首次注册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予以1万元的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予以社保补贴。组织开展好创业创新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引导毕业生创新创业集聚发展,减轻和消除大学生创业后顾之忧。
给予金融税收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额度30万元、最长期限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放宽小微企业申请条件,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额度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规定予以贴息。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度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培育创业主体。组织市级创业导师开展创业巡诊、创业指导等服务;开展创业成功和在创人员开展创业论坛或创业沙龙等交流活动,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举办第二届“创翼莆田”创业创新大赛,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团队和项目,对优秀项目予以3万-10万元的资助,着力激发创业创新动力。
实施“壶兰工匠”技能行动
强化职业培训。实施莆田市“壶兰工匠”技能人才培育计划(2025-2027年),依托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根据毕业生需求制定培训项目清单,开展订单式、定向式、针对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马兰花创业培训。
加强技能人才培育。依托省级职业训练院、职业技能提升实训基地、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推行“企业下单+基地接单+职工用单”培养模式,精准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提升,推行“毕业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鼓励依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以就业为目标的短期定向培训,学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莆田市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促进就业奖励补助(整班培训合格学员在本市就业率达80%以上的,按全班培训合格学员人数享受促进就业奖励补助)。
实施“活力莆田”赋能行动
落实失业保险减负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减轻经营主体成本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予以1500元/人的扩岗补助,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上述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积极向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企业精准开展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宣传,并告知申报流程,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补贴,切实减轻企业用工成本。
实施“才聚莆阳”引智行动
组织“点对点”引才招聘。依托驻外招才引智中心,“点对点”加强与驻地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人力资源等机构沟通对接,常态化开展人才交流活动,拓展重点产业链引才用才渠道。聚焦与莆田市紧缺人才需求匹配度较高的城市、高校、科研院所等,针对性开展高校毕业生“点对点”招聘活动。
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全市一张图”平台,持续开展人才信息数据化整理,完善“莆田人才库”“企业人才档案”“人才地图”,动态更新共享人才资源,着力推动人才资源“一网归集”。健全专家和优秀人才联系服务制度,依托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数智人社”等平台,着力推动人才政策“一键知晓”、人才办事“一站入口”、人才服务“一码即享”。
实施“暖心就业”帮扶行动
强化供需对接。深入开展“人社局长访企拓岗”“书记市长送岗留才进校园”等活动,密集组织开展“春风行动”“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金秋招聘月”等活动,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服务,提升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加大力度组织用人单位进校招聘。
强化“1131”服务。6月底前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布公开信、政策服务清单、服务机构目录等清单。7月底前人社、教育完成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衔接。全面落实实名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联系,了解就业需求,有针对性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做好就业帮扶。聚焦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做实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及时关注求职受阻、面临特殊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实施“就在莆田”保障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聚焦各项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督导,有效推动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各高校要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工程,定期研究部署,靠前推动落实,确保完成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
提高服务效能。分类梳理、公布政策服务清单,组织开展系列政策推介活动,优化政策宣传解读,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就业服务体验官”活动,大力推广“直补快办”经办模式,精准有效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落实率。
强化权益保障。严格落实公平就业制度,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售卖简历、“培训贷”、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警示引导,及时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防范意识。(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