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双方当事人在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郝伟指导下,现场签署调解协议。资料图片
“大女儿是我和前夫生的,法院凭什么判给他!高院的再审意见我都看了,你就得把女儿判给我!他不让我见女儿,上次和律师回去看女儿他还要打我们……”
2021年1月,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李某诉至山西省定襄县人民法院请求离婚,法院判决二人不准离婚。判后双方仍未和好,程某在分居一年后再次诉至定襄法院请求离婚。由于孩子抚养权、共同财产纠纷等问题,特别是亲子关系特殊导致案情复杂,又经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山西高院指令忻州中院再审本案。
忻州中院研究室主任郝伟初次联系程某时,程某将一肚子苦水全部宣泄出来,一直哭个不停。
“她跑到外地打工有了新欢才不要这个家!我爸因为这事都气死了,我还和她调解什么!娃娃这辈子她都别想见!”而郝伟初次联系李某时,李某情绪也异常激动,矛盾升级的风险很大。
缠诉多年使双方矛盾大、积怨深、相互寸步不让,特别是诉讼过程中又赶上一直照料孩子的老人郁郁而终,李某更将其迁怒于程某。而两个女儿的抚养权更是成为双方矛盾的焦点,大女儿系程某和前夫所生,一审法院结合血缘关系和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判决其由程某抚养。而大女儿随继父李某生活相较于生母程某更久,父女感情深厚,二审期间自己明确提出要随李某生活,二审法院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判决其由李某抚养。孩子的身心健康随着长达四年的诉讼深受影响和伤害,学校多次向家长反映孩子的焦虑抑郁和成绩下滑问题。
让郝伟犯愁的是,如果这次把孩子判给程某,那又怎么执行,李某能让孩子走吗?孩子自己愿意走吗?双方抢孩子发生冲突怎么办?已有抑郁倾向的孩子今后到底怎么办?这些都可能酿成更大的矛盾。面对看似无解的矛盾纠纷,郝伟在一次次沟通中找到了突破口,双方主要是为了争孩子,他们内心都想让孩子好,那就从一切都为了孩子的角度去调解。于是,郝伟开始不厌其烦地反复沟通,虽然多次碰“钉子”、吃“闭门羹”,但一想到无辜可怜的孩子,郝伟便告诫自己不能放弃。
“我自己从小就是离异家庭,小时候跟着奶奶生活,因为想我妈,我一个人经常到县城边的铁路旁看去忻州的火车,真想跟着火车去找我妈,一呆就是几个小时,童年的阴影和伤害对我现在都有影响……”郝伟和李某聊起了自己的亲身经历,李某的情绪没有再激动,而是深深叹了口气后陷入了沉思。
通过多次和双方当事人讲道理、疏情绪、说利害,特别是拿自身遭遇讲述可能对孩子造成的伤害,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为孩子今后成长着想,郝伟逐渐融化了二人内心深处厚厚的“坚冰”。见双方的对抗情绪有所缓和,郝伟综合平衡双方诉求和条件提出了调解建议。双方终于又坐在了一起,在郝伟的安抚疏导劝解下,一项一项梳理抚养、财产、债务、探视等各方面问题,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争执不下的房产也在郝伟建议下赠与孩子并做了公证。郝伟还主动从孩子入学、健康成长、具体探视、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为双方释法析理,提出意见建议。案件调解后,程某终于见到了心心念念的女儿,喜极而泣。而李某也解开了心结,表示要好好生活,努力挣钱,把女儿抚养好。
“这个案子我下判容易,但案结不等于事了人和,如果判不好,以后遭罪的还是孩子。我之所以一直坚持做调解,心里想着就是一切都为了孩子,尽量别让孩子和我小时候一样。断案不是一纸冰冷的判决书,而是真正解民忧、纾民困。”郝伟说道。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史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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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王誉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