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并公布了广州市第八批历史建筑名单,正南路2号等13处建筑入选。至此,广州市已认定并公布了八批共841处历史建筑,数量位居广东省之首。这些建筑覆盖全市11个区,涵盖了传统民居、公共建筑、工业遗产、村居祠堂等多种类型。
位于番禺区的水晶宫船厅
(来源:名城广州)
在第八批历史建筑名单中,越秀区8处,荔湾区2处,番禺区1处,从化区2处。这些建筑在建成年代上跨越了近现代及改革开放的时间线,其中民国时期建筑共有12处,1950-1970年代的建筑1处。这些建筑的线索来源中,社会推荐的有5处,提级筛选的有6处,而经过调查评估遴选的有2处。在选取过程中,优先考虑了中心城区和郊区城镇中心的建筑,这些建筑能够较好地反映近现代以来广州的城市建设水平和遗产价值。
此次入选的正南路2号和正南路2-1号位于连接东风中路和越华路的正南路中段,是近代城市开端时期的优秀建筑代表。两处建筑外立面装饰线条繁复,展现出近代商贸与居住类建筑的独特魅力。
同样引人注目的还有大南路187、189号骑楼和大南路191、193号骑楼。此处骑楼建筑建于城墙基上,原为大南门所在地,建筑立面装饰线条和构件的样式基本保持原貌,真实反映了广州早期欧式风格骑楼建筑的风貌特征。
平民宫旧址也在本次入选。这座建筑由岭南建筑大师林克明设计,于1931年落成。它最初是为了解决平民居住问题而建造,内设廉价食堂、夜校、阅书报室等公共设施,还有一些简易床位供贫苦劳工留宿。主要建筑结构、平面布局和部分室内构件装饰至今保存完好,具有极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本次入选的还有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的水晶宫船厅。这座园林式建筑由两处始建于晚清时期的私家花园合并而成,于1958年划入西坊人民公园管理,改名为水晶公园。其不仅是广州郊区城镇中心现存珍贵的园林式建筑物,更是近现代园林艺术的杰出代表。
本次认定名录还纳入了一批具有保护利用价值的居住建筑,如启明一马路2号民居、大华街10号民居、豪贤路173号民居等。这些建筑基本保持原貌,建筑样式、结构、装饰材料等保留较为完整,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
广东建设报记者 唐培峰
◎ 编审:刘丽莎
◎ 美编:杨榆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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