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

“熊孩子”逐渐开启“狂欢”模式

甚至在网络游戏中“放飞自我”

偷偷往游戏里充钱

令不少家长糟心不已


日前

青铜峡警方及时相助

追回“熊孩子”玩游戏时

充值的一千余元

为家长挽回了损失


“我孙女把我的1300余元

充进游戏里面了怎么办呀?”

近日,一老人带着孙女

急匆匆来到河东派出所求助

民警辅警迅速开展工作

一边安抚老人情绪

一边详细了解情况

通过查看老人手机发现

近段时间,其在一款网络游戏

账号上累计充值1300余元


原来

8岁的丽丽(化名)

放寒假后到姥姥家玩耍

姥姥忙碌期间

便将手机给丽丽解闷

丽丽在玩游戏过程中

将1300余元充进了游戏里面


姥姥发现之后焦急不已

无奈之下

便带着丽丽到派出所寻求帮助


了解情况后

民警立即与平台客服联系

说明是未成年人进行游戏充值

游戏公司同意将钱款退还

民警随即帮忙将

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该游戏公司的特定平台

经过多次修改和佐证

最终,该游戏公司

将1300余元按照充值顺序

一笔笔退还至老人账户


“谢谢警察同志,要不是

你们帮忙想办法退款,我真的

不知道该怎么办......”

几天后

老人收到退款

便给河东派出所

打来电话

对帮助其追回损失民警辅警

表示由衷的感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预防孩子盲目充值小贴士

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不给孩子配备手机,严格规定使用时间、监管孩子玩手机的内容

父母以身作则

不在孩子面前过度玩手机、打赏主播

告诉孩子父母的钱来之不易,每一笔支出都要与父母商量,不将支付密码告知孩子。设置开机及支付密码和指纹;严格管理银行卡的支付密码。

多陪伴孩子看书、做游戏,将孩子的注意力转移到现实生活中


所有家长,注意啦!

挽回损失不如加强监管

青铜峡公安在此提醒广大家长

请多陪伴孩子

培养孩子健康的兴趣爱好

加强对孩子的监督

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来源:平安青铜峡

▍文章转载用于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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