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海青浦区、闵行区、金山区
嘉定区、松江区
宝山区、奉贤区
陆续发布2025年春节期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七区明确外环线以外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七区均明确,重污染天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多区还明确,2025年春节期间指2025年1月28日(除夕)至2月4日(初七)及2月12日(元宵节)。
青浦
1月20日
“绿色青浦”微信公众号
发布青浦区关于加强
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称,禁止在青浦区下列区域、场所及周边5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夏阳街道、盈浦街道、香花桥街道、徐泾镇、赵巷镇、华新镇、重固镇全域;
(二)朱家角镇、白鹤镇、金泽镇、练塘镇建成区;
(三)文物保护单位;
(四)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六)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九)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十)上述(三)至(九)涉及朱家角镇、白鹤镇、金泽镇、练塘镇建成区以外的单位场所。
通告同时明确青浦区非全域管控街镇建成区——朱家角镇建成区、白鹤镇建成区、金泽镇建成区、练塘镇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四至范围。
闵行
1月20日
“今日闵行”微信公众号发布
闵行区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称,禁止在闵行区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外环线以内区域;
(二)外环线以外的下列场所:国家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通告明确,2025年1月28日(除夕)至2月4日(初七)及2月12日(元宵节),除前述区域外,闵行区黄浦江以北、大治河以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嘉定
1月19日
“上海嘉定”微信公众号发布
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称,2025年1月28日至2月4日及2月12日,禁止在嘉定区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真新街道、江桥镇、南翔镇、马陆镇、安亭镇、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菊园新区全域;徐行镇、外冈镇、华亭镇、嘉定工业区集建区(禁燃区)。
(二)禁止在(一)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1、国家机关驻地;2、文物保护单位;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5、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8、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通告同时明确,重污染天气期间,嘉定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灰色区域为禁燃区
松江
1月19日
“上海松江”微信公众号发布
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在松江区下列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九)黄浦江水源涵养林区域。
通告明确,2025年1月28日(除夕)至2月4日(初七)及2月12日(元宵节),除上述区域外,同时禁止在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东至松江-闵行区界,南至黄浦江,西至G1503(上海绕城高速),北至松江-青浦区界的合围区域。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5年春节期间松江区新增禁燃区示意图
宝山
1月18日
“上海宝山”微信公众号发布
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称,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在宝山区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外环线以内和机场禁放区范围内。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1、国家机关驻地;2、文物保护单位;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5、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8、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通告明确,2025年1月28日至2月2日以及2月12日,除前述区域外,禁止在宝山区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S7沪崇高速以东、G1503郊环线以南、同济路高架以西、S20外环线以北的合围区域。
宝山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红色区域为外环线以内和机场禁放区;蓝色区域为2025年1月28日至2月2日以及2月12日禁放区。
金山
1月20日
“i金山”微信公众号发布
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根据《上海市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本区下列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九)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东至卫二路、南至杭州湾开阔水域、西至卫九支路、北至沪杭公路,含上述路段);
(十)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园(东至新卫高速公路-卫六路,南至沪杭公路、西至浙江省界、北至沈海高速公路,含上述路段);
(十一)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园东部(东至天华路、南至沪杭公路、西至求真路、北至共创路,含上述路段);
(十二)漕泾镇工业区(东至沈海高速公路、南至展业路、西至亭卫公路、北至平业路,含上述路段);
(十三)其他禁放点位(详见下方金山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点)。
二、2025年1月28日(除夕)至2月4日(初七)及2月12日(元宵节),除上述区域外,同时禁止在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东约至龙泉港、南约至沪杭公路、西约至张泾河、北约至漕卫公路(含上述路段和区域)。
奉贤
1月8日
“上海奉贤”微信公众号发布
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称,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在奉贤区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奉贤新城全域(四至范围:北至大叶公路,南至G1503上海绕城高速,西至南竹港、沪杭公路,东至浦星公路);
(二)奉贤新城以外区域烟花爆竹禁燃点(共469个点位,涉及10个街镇);
(三)文物保护单位;
(四)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六)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九)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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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争
编审:戴慧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