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沈阳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不取暖的用户需要支付的基础费用通常为全额暖气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地方政府规定。

这样能够有效防止蹭热的用户,我家交了供暖费,而楼上没有交,这对于我家是不公平的,因为热气是往上的,供暖公司的人说我俩的温度要比别人家低2-4°,而我家交了供暖,和楼上没交供暖的温度竟然一样,这样对于我们交了供暖的非常不公平。希望沈阳市出台相应政策”的问题。

沈阳市房产局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建议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问题。您的建议我们已收悉,感谢您提出的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的建议。后续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供热实际,做好充分调研论证,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研究相关内容。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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