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实现排污单位“全覆盖”。

在生态环境部今天(20日)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王志华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把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的核心制度,持续推进全面实行。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联动。

王志华介绍,生态环境部推动制修订水、大气、土壤等八部生态环境相关法律,颁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完善排污许可法治基础。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指导地方依法将各环境管理要素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综合许可。已制定分类管理名录,发布80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45项自行监测技术指南、22项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指导各行业有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现行业管理全覆盖,摸清家底。

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门已将全国386.7万家排污单位纳入管理,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37.1万张,排污登记349.6万家,管控水污染物排放口25万多个、大气污染物排放口115万多个。

王志华介绍,生态环境部将有序推动火电、钢铁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目前火电行业已实现2200多家企业统一报表填报,做到“一个企业、一个口径、一套数据”。完善固定污染源自行监测监管机制,累计已有38万家企业监测数据通过许可平台统一登录、统一填报、统一公开。

王志华说,此前,火电行业生态环境统计、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共需企业填报472项指标,通过统一报表优化整合,仅保留361项指标,而且其中188项可直接通过排污许可平台自动带入、自动核算,或者通过下拉菜单字典式选取,大大减轻了企业和基层的填报负担。


20日,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锚定2025、2035两个时间节点,就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作出系统部署。王志华介绍,生态环境部已制定出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成果制定—实施应用—调整更新—监督管理”全链条管理。截至目前,已有黑龙江、吉林等14个省份出台配套措施。湖南省还出台了管控单元划定技术规范、准入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地方标准。

此外,20多个省的信息平台对公众开放了查询分析功能。其中,浙江省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基础,连通集成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12个应用和300余万条数据,开发上线“浙里环评”数字化场景应用,截至目前,累计登录和点击量分别突破37万和57万人次,完成环境准入研判项目14万余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探索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支撑地方标准管理,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建立“分区管控-排放标准-污染管控”的协同应用路径,在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地方标准中,对受纳海域、排放要求等方面实施更精准的分级分类管理。

王志华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分区管控纳入生态环境法典。健全以技术指南总纲为统领,以生态环境要素管控分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等专项标准为补充的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分区管控成果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严格环境准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健全源头预防体系、助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督察执法问题线索筛查等8大领域持续发挥作用。

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创新性任务。王志华介绍,自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组织了10省16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试点、7个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2000多个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试点。2024年审批的3个重大煤化工项目,推动项目降碳减污协同,减少32%的二氧化碳排放。在试点基础上,印发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评技术指南,目前正在编制产业园区以及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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