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已于2025年1月18日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山东以法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在全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域具有首创性、唯一性。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将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发布会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说。

条例共7章54条,包括总则、产业发展、能源转型、生态建设、绿色生活、保障措施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促进产业发展。条例突出山东特色,明确提出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产业格局,对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等作了规定,同时对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数字产业、海洋产业、文化产业等作了规范。

二是加快能源转型。能源转型是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途径,条例围绕能源转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重视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能源保障;同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完善有效的能源监管体系。二是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调整和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因地制宜实行化石能源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三是规定省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当持续优化用电结构,促进绿色电力消纳;合理规划布局新型储能项目,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发挥各类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

三是重视生态建设。围绕美丽山东建设,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加强生态管控、推动土地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法定职责;加快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结合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经营开发、保护补偿等正在开展的工作,将相关机制上升到制度层面。同时,对发展循环经济、废弃物循环利用等作了规定。

四是倡导绿色生活。一方面,围绕促进绿色消费,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出行,提出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等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条款;另一方面,在食品节约、生活垃圾处置、二手商品交易、过度包装治理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新风尚,促进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五是完善保障措施。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既从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开展绿色转型评价、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方面,提出对路管用的制度规范;又从财政、税收、金融、创新、人才等方面,提出各级政府应采取的激励性支持政策,以改革的思路办法,一体推进制度机制和政策创新,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夯实支撑。

“《条例》紧扣改革创新进行制度设计,以法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在全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域具有首创性、唯一性,是与时俱进填补空白的地方性法规,对我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我们将坚定扛牢先行区建设重大政治任务,切实用好法治手段,加快推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副厅级干部于明兵说。

(大众报业·农村大众记者 刘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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