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通过无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应该谁让谁?转弯让直行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则,但仍有些驾驶人“抢”字当头,不减速不让行,一旦酿成事故,悔之晚矣!
1月6日17时22分,象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象州县209国道石龙镇木莪村路段有一辆摩托车与一辆铲车发生碰撞,摩托车司机受伤,人已送卫生院,请求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大队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据摩托车驾驶员罗某回忆,他驾驶一辆号牌为桂BHZ***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着国道209线石龙镇往柳州方向行驶,行驶途中对同向的大货车进行超车,超车时车速达到70Km/h,在完成超车后,继续加速行驶,看到前方有一辆铲车从路口出来时候,自己刹车刹不住,便撞上了铲车。经医院诊断,罗某两侧耻骨上支、下支多发骨折。还好事故发生时罗某佩戴了安全头盔,并未造成太大的伤害。
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张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实施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经路口未减速慢行确保安全通过,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但过错相对较小,承担次要责任。
农村地区路口多
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
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那么,通过路口时
到底该如何礼让呢?
1.转弯让直行。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负全责。
2.右转让左转。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应当让左转弯车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3.让右原则。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也要执行“让右原则”。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行车路上我们更应该
“互相谦让,安全行车”
希望所有的交通参与者在路口
演绎的不是悲剧
而是平安!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彭子峻
来源:象州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觉得好看点个【在看】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