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党员干部带头落实

烟花爆竹放规定倡议书

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营造平安、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保障全县禁(限)放政策的有效执行,特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1、做禁(限)放工作的践行者。带头执行禁(限)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禁(限)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

2、做禁(限)放工作的宣传者。主动劝阻亲朋好友及周边群众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积极配合单位、镇(区)、村(社区)组织做好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活环境。

3、做禁(限)放工作的监督者。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对发现的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向应急、公安部门举报,协助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县委社会工作部

县委县级机关工委

县公安局

2025年1月

来源:盐城响水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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