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一年来,陕西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140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起诉严重暴力犯罪2162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6631人、利用网络犯罪360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2631人。协同强化犯罪预防治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9.6%、23.9%。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涉企案件5286件,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62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39人。监督涉企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问题22个。纠正虚假诉讼155件。

服务创新开放发展。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办理各类案件549件。两案入选“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典型案例”。优化秦创原检察保护体系,办理案件172件。西安牵头成立国家“双中心”城市知识产权检察协同保护联盟。加强检察外事工作,办理涉外案件244件,充分发挥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作用,持续深化西北地区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检察协作。

守护“国防绿”“英烈红”。依法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犯罪8人,救助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91名。会同西安军事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88件。宝鸡检察机关专项办理保护国防通信光缆公益诉讼案。榆林、汉中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军人优先优待政策。

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583人,起诉559人,其中原厅处级干部106名。西安、宝鸡市检察院就郑洪、李鹏新等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办理重大行贿案件20件。向各级监委移送法律监督中发现的职务违法犯罪线索256条。依法行使检察侦查权,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48人。用好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立案查办5件14人。

陕西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组织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守护三秦百姓美好生活。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起诉宗族黑恶势力犯罪50人,维护农村安全稳定。开展污水处理设施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185件,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健全“田长(河湖长、林长)十检察长”机制。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268人,办理公益诉讼133件,保护耕地1807亩,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杨陵区检察院依法守护种业和粮食安全。渭南检察机关协同相关单位为1849户群众追回粮食款274万元。

当好生态环境检察卫士。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483件。推进秦岭七省市检察保护协作,深化黄河“清四乱”专项行动,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检察保护。持续开展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282件。建立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汉中协同甘川检察机关开展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榆林携手毗邻检察机关助力“三北”工程攻坚。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179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涉罪未成年人1737人,附条件不起诉664人。开展“法治进校园”1013场。助力家庭教育,制发督促监护令486份。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获取案件线索54件。开展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1份。协同帮助“迷途少年”重返校园。

办好惠民利民实事。守护钱袋子安全,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374人,追赃挽损2848万元。守护舌尖上安全,起诉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92人。针对现制现售饮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办理公益诉讼34件。守护就业安全,起诉求职诈骗犯罪176人。

保护特定群体权益。起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996人。以专项监督推动完善母婴设施130处。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7案61人,追回欠薪1825万元。协同落实“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138件。支持诉讼困难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24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559万元。延安检察机关救助困难妇女入选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典型案例。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张海珊)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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