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四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该《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适应新时期极端场景和大安全大应急对应急通信提出的更高要求,全面提升我国应对极端场景的应急通信能力。
《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构建国家大应急通信框架,以创新突破技术装备为基础, 以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全面提升应急通信能力。目标是到2027年,应急通信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空天地海一体关键技术创新突破,极端条件适用装备有效供给,应急通信特色服务持续拓展,基层保底通信能力基本建立,极端场景保障能力大幅跃升。
在推动应急通信 创新突破方面,《意见》强调要聚焦信息通信新技术,支持应急通信关键技术攻关,推动跨运营商应急漫游、无人机空中通信等重点技术研发。同时,面向极端场景制定重点装备研发清单,加强无人空中载体装备、全地形车等高机动性装备的研发推广。
为加快应急通信机制改革,《意见 》提出构建应急通信供需对接机制,完善部门间常态化沟通联络渠道,确保应急处置时能够及时响应、有效保障。此外,还将健全应急通信协同保障机制,强化能源、运输和力量投送等方面的协同,提升应急处置效率。
在夯实应急通信网络基础方面,《意见》要求持续加强全国通信网络建设, 重点提升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网络覆盖水平,并推动卫星网与地面网的融合协同。同时,开展通信网络抗毁能力普查评估工作,适度提升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全面增强通信网络抗毁韧性。
《意见》还强调了强化极端场景保障能力的重要性,提出增强应急通信指挥预警能力、提高应急通信区域保障能力、提升通信保障 队伍实战能力等多项措施。其中,特别提到要加强基层保底应急通信能力,确保紧急情况指挥通信畅通。
为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意见》提出了强化组织实施、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和监督考核等措施。要求各地 有关部门和电信企业强化工作协同,细化落实举措,并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撑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建设。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应急通信评价机制,激励参与应急通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次《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未来,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我国应对极端场景的应急通信 能力将得到全面提升,为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附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适应新时期极端场景和大安全大应急对应急通信提出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动应急通信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构建国家大应急通信框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围绕构建国家大应急通信框架,以创新突破技术装备为基础,以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夯实网络基础和提升断路断电极端条件保障能力为抓手,全面提升应对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有力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到2027年,应急通信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空天地海一体关键技术创新突破,极端条件适用装备有效供给,应急通信特色服务持续拓展。应急通信供需对接清晰顺畅,部门间衔接协同更加高效,电信企业应急管理改革加快推进。灾害易发地区通信网络覆盖水平显著提升,通信网络抗毁韧性切实增强,公网专网协同格局基本形成。指挥预警智能高效,队伍力量体系健全有力,跨区域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基层保底通信能力基本建立,极端场景保障能力大幅跃升。
二、推动应急通信创新突破
(一)推进应急通信技术突破应用。聚焦信息通信新技术,通过国家、部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应急通信关键技术攻关突破。推动跨运营商应急漫游、无人机空中通信、室内定位导航、地下空间信号增强等适用于极端场景的重点技术研发,加快推进人工智能、通信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以及安全技术应用,满足应急通信能力现代化升级演进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研发推广新型应急通信装备。面向极端场景,制定重点装备研发清单,组织开展揭榜挂帅。用好各类项目渠道,设立专门科目支持应急通信高端、新型、适用装备研制。重点加强无人空中载体装备、全地形车、高空基站等高机动性装备,应急专网融合终端、背包基站、微波/散射通信装备等轻量化便携装备,适应严寒、密林等极端条件装备以及更适合基层使用的易操作高可靠性设备研发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应急通信创新发展平台。产学研联合创建应急通信工程实验室和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基础和前沿理论研究。用好应急通信工程技术验证平台,强化实验测试,有力支撑新技术、新装备、新业务在应急通信领域的创新应用。组织制定应急通信标准体系,加强应急预警、网络抗毁、互联互通等标准研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应急通信产业生态繁荣。建设应急通信产业集群,打造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骨干企业。突出行业引领,发挥学会、联盟等行业组织作用,完善应急通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指导性产品目录,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应急通信机制改革
(五)构建应急通信供需对接机制。完善应急通信供需对接机制,建立健全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常态化沟通联络渠道,明确联络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定期沟通需求。应急处置时,各相关部门向通信管理部门提出应急通信需求,通信管理部门组织通信行业及时响应、有效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应急通信协同保障机制。通信管理部门与应急、电力、地面和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健全协同保障机制。强化能源保障协同,为重要通信设施、应急通信无人航空器、车辆装备提供优先电力等能源供应。强化运输保障协同,为应急通信队伍装备、运输车辆提供必要通行和物流保障,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开辟应急通信无人航空器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强化力量投送协同,极端场景下将应急通信人员、装备作为首批力量响应出动,通过空中投送、地面徒步、摩托化机动等方式投送至受灾区域。(中央空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中国民航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资源统筹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应急通信装备、队伍及易发“断路、断电、断网”高风险区域台账,完善急时电信企业间资源共用、互备及协同抢修机制,提升科学调度水平和应急处置效率。推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部门之间实现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及时通报交通、电力、通信网络运行情况以及灾害预警和响应行动等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电信企业管理制度改革。电信企业建立应急通信指挥机制,设立应急通信专门机构,统筹建设发展、运行维护、政企服务等部门资源力量做好应急通信工作,制定应急通信人员专项管理办法,优化评聘、评优、考核等制度,扩展应急通信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四、夯实应急通信网络基础
(九)增强重点地区通信网络覆盖。持续加强全国通信网络建设,统筹利用公众通信网、专用通信网、卫星通信网,重点提升灾害多发易发地区、重点国有林区、边境地区、重要国省干线等的网络覆盖水平。推动卫星网与地面网的融合协同和统一调度,提升通信网络整体应急服务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高通信网络抗毁韧性水平。开展通信网络抗毁能力普查评估工作,摸清通信网络抗灾底数,适度提升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强化容灾抗毁要求。加强重要通信设施安全防护,强化通信网络架构保护、重要节点和数据的容灾备份,加快在易灾乡镇建设超级基站,全面增强通信网络抗毁韧性。(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十一)建设专网通信支撑服务能力。构建符合应急实战需求、与公网互通的专用通信网,形成公专协同的应急通信网络能力体系。加快建设我国自主可控的全球卫星通信系统,充分利用甚小口径终端(VSAT)、天通、北斗、高通量、低轨星座等卫星通信资源,形成统一调度、高效供给和融合应用的天基应急通信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极端场景保障能力
(十二)增强应急通信指挥预警能力。升级国家通信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加强铁塔、通信、电力数据共享,强化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决策研判、资源调度能力。完善电信企业指挥调度系统,支撑应急通信政企协同指挥调度。基于小区广播技术建强通信网预警信息传播能力,与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对接,实现秒级、靶向、安全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高应急通信区域保障能力。布局建设应急通信综合保障区域中心,集中储备装备物资,增强极端场景下跨域支援能力。加强各型应急通信无人航空器配备部署和规范管理,形成布局合理、快速支援的空中保障能力。建强消防救援前突力量,综合运用摩托车、徒步前突、无人机通信平台、直升机空中投送、索降等方式,提升极端情况下协同保障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通信保障队伍实战能力。完善应急通信保障队伍体系,面向多灾种和重点能力组建国家级专业队伍。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国家、区域、省、市级应急指挥通信队伍,建设国家、省级应急通信联训基地。明确保障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加强全地形车、卫星便携站、应急专网融合终端等装备配备。加强队伍培训、演练、比武、拉练,强化跨部门跨地区联演联训,提升极端场景下应急通信网络开通、公网抢通、专网构建等实战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基层保底应急通信能力。基层应急处置部门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天通卫星电话等通信装备配备,确保紧急情况指挥通信畅通。推动易灾乡镇、行政村、国有林场强化天通、北斗短报文、应急专网融合终端等小型、易用装备预置和维护。加强卫星站、卫星终端等通信设备在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备,提高海上通信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十六)强化组织实施。各地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协同,将重点任务统筹纳入部门重点工作,细化落实举措。各电信企业要制定提升本企业应急通信能力发展规划,做好资源配套,强化任务落实。要加强政策宣贯解读,积极回应舆论和民众关切,提升社会对应急通信的科学理性认识。(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应急通信预案体系,完善部门和企业职责分工,细化保障流程,加强各级各类预案衔接,提高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交通、应急管理等政策与应急通信管理政策的协同,加大对灾害多发易发地区政策倾斜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资金投入。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撑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建设各项任务,做好应急管理和应急通信项目统筹,对应急通信重大项目积极予以支持。电信企业每年要安排充分资金保障应急通信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监督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应急通信评价机制,研究出台工作评价标准,推动对电信企业积极参与应急通信保障支出的额外成本予以考核剔除处理,对在应急通信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集体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荣誉奖励,激励参与应急通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中国气象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4年12月31日
编辑整理:永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