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一生爱吃陕北农村的饭食。
路遥对家乡的感情很深,深到无法形容的程度,表现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调到西安后,他年年都要抽一定的时间回陕北,一是延安,二是榆林。成名之后,他推辞过无数“笔会”、座谈会和讲课的邀请,推辞过好几次出国访问,但只要有去陕北的机会,他一般都不会放弃。他的中篇小说《人生》写于陕北的甘泉,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开始于陕北的吴起,又完成于陕北的甘泉,其间还在榆林写过一段时间。
路遥理应最有说普通话的条件:共事的人中大部分都说普通话,一家三口人就有两口说普通话,天天泡在普通话的环境里,但他的一口陕北话从未改变。有人说他语言适应能力差,其实这完全是臆测。恰恰相反,他的语言适应能力特别强,他刚从清涧过继到延川时,说的一口清涧话,没过多长时间就完全改了过来,说的和小伙伴们“一格样样的”。就此话题,我问过他,他说:“我是搞创作的,不是搞行政和教育的,坚持思想成熟期使用的方言,有利于调动当时的感受,还原当时的体验。我主要写的农村的人和事,素材中的人和环境都得用那时的积累,口音一变,就会对这些感觉造成损害、伤害甚至破坏。”他给我举了一个例子,说:“我和林达即使有点小分歧,也很少争论。为什么呢?因为她说的是普通话,我说的是陕北话。争不过两句,我就会产生一种错觉,觉得自己不是和爱人说话,而是和一位播音员或者讲解员说话,说着说着就糊涂了,忘记自己为什么争论了。”
路遥一生爱吃陕北农村的饭食,尤其喜欢吃揪面片、熬洋芋、炖羊肉、缠骨来、老南瓜和钱钱饭。别说吃了,只要一说起这些饭来,立刻眉飞色舞,喜形于色。有谁提起一样来,他立刻就能说出这种饭做时的要点和必备的调料。别人还不能有不同意见,一说不同意见,他立刻就和你争;争的时候还爱抢着说话,不等对方说完,他就会像孩子一样冲上来,拨开那人,说:“你知道个什么”,然后自己说。和平时沉默寡言的他,判若两人。
一次,我们住在延安宾馆,路遥突然想吃个“钱钱饭”,念叨得“一根头儿不断”。还到餐厅问了一回,看能不能做一点,结果没能如愿。最后我们决定不在宾馆吃了,去曹谷溪家想办法。不料曹谷溪不在,家里人也不在,只好怏怏而归。往回走的路上,他突发奇想,说:“陕北农民好客,随便走进一个农家,还吃不上一碗钱钱饭?”于是,我们就进了一个农民家里。谁知一进门,那家人就认出路遥来了,惊呼:“和电视上看见的一格样样的,”男的硬把我们往炕上推,女人满窑洞找钥匙,想从箱子里找出待贵客的好烟和“高级茶叶”,“吓”得我们连忙退出来。
这时,我松了劲,说:“算了吧。看来这顿钱钱饭咱们是喝不成了。”他说:“不行。今天非吃上不行。”立逼我想办法。说来也巧,我们正说这事时,遇上了一个熟人,他说:“黑豆钱钱没有,但高粱米和玉米仁子倒是有的,”这才了了他的心愿。在回来的路上,我问他说:“怎么突然记起个钱钱饭来?”他叹了口气,说:“我想我母亲了,特别想她老人家熬的钱钱饭。我再也吃不上那么香的饭了。”说得我也“灰灰”的,好半天提不起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