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的临近,不少人选择旅游过年,而一种新的旅游住宿方式——“换房过年”也在社交平台上流行开来,家住不同地方的网友互相交换住房使用权,以此减轻旅游时的住宿成本。

近日,记者观察发现,不少厦门的市民网友也参与其中。本期群聊聚焦“换房过年”,听听大家对此怎么看。

支持:

信任是成功“换房”的基础

●有过十多次换房经历的皮女士:

“我住在集美,通过网络平台对接沟通,我已经接待了十多位‘换房’朋友,她们来自北京、山东、贵州、广东等省市,最近一次是和一位来自贵州的朋友换房,交换周期为一周。对我来说,换房旅游的好处是可以深度旅游,住在居民区,体验当地的风俗民情,换房过年也是旅游的一种方式,可以体验不同地方的年味。我认为‘换房过年’需要双方建立信任,换房前我会严格把关对方提供的信息,而且我只接受女性换房对象。”

●在厦门居住的上班族张仙:

“我认为‘换房过年’是一种穷游方式,今年春节我想去哈尔滨过年,但我查了一下发现,哈尔滨民宿酒店一晚上要上千元,选择换房的话住一礼拜可以省八九千元,这很适合我这种刚出社会的上班族。”

●想要体验南方年味的小卓:

“我和父母住在哈尔滨,寒假想和父母来温暖的南方换房旅游。我们觉得福建的风俗民情很有特色,想去体验一下南方的年味儿!”

反对:

考虑到安全隐私等因素不敢执行

●厦门曾厝垵民宿老板李若怡:

“我个人不支持这种换宿方式,一方面这对民宿生意可能有影响,另一方面我担心房屋交换会影响个人财物的安全,还有家中的隐私信息也可能被泄露。如果碰上素质不好的,家里给你翻个底朝天,更甚者会复制家里钥匙,威胁我的人身安全。”

●厦门大学大三女生曾萱:

“我平时喜欢趁节假日探索不同的城市,但是我觉得换房过年不靠谱,两个陌生家庭之间,没有契约约束,只有良心依靠,加之生活习惯的不同,会有很多麻烦。我个人有洁癖,不能接受外人睡我的床铺,如果有小孩住进来,还会随意摆弄甚至弄脏我的私人物品,所以我个人可能不会考虑参加换房过年。”

●居住在天津的阿杰:

“最近我家小孩放寒假了,我想趁着寒假带着老婆小孩来南方旅游,我在社交平台上有浏览到换房过年的帖子,但我觉得很难遇到合适的房源,要么地段不合适,要么住房条件不行,加上有的人是租房,有的人是自己的房子,所以真正匹配并不容易。”

律师提醒

充分了解 保持谨慎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提醒:首先,在换房前市民应当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市民可以通过查看相关证件、视频通话、查看社交媒体等方式充分了解对方的身份、信誉和房屋情况;其次,在双方达成“换房旅游”的合意后,应当尽可能签订详尽全面的合同,明确换房规则,如入住时间、退房流程、财物保管、损坏赔偿等关键细节,并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后,在进行换房住宿的过程中,市民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房屋照片、视频等,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够作为证据使用。

(厦门日报记者 张玉榕 实习生 李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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