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出席大会的王岚等11名住连省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辽宁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的议案。议案指出,目前我省生态环境教育工作主要通过创建生态环境教育基地、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举办生态环境主题活动、培育生态环境公益项目等方式进行,取得显著成效。通过立法推进生态环境教育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辽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完善辽宁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体系,提升辽宁生态环境教育成效,凝聚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王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王岚建议,我省应制定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以激发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内生动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立法应注重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强调生态环境教育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构建各方面、各层级的生态环境大教育格局,明确责任,细化行为规范。建议立法中应明确生态环境教育的基本原则、教育内容、经费保障及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等。

谢锦宜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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