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的向先生

买了辆二手宝马740

他说最近发现

这除了是一辆泡水车外

还是辆重大事故车



今年8月,向先生通过宁波名门二手车经纪公司买了辆2017年的二手宝马740,车价24.5万元。下单前,对方曾提醒向先生,这是辆泡水车。“19年、21年的维修记录都有,都在接受范围之内,他跟我说有轻微涉水,没有说整个车子淹进去。”



查看中介提供的检测报告,检测方是车信盟。2019年1月,车辆曾因交通事故出过险,修了43000元。2021年三季度,发生水淹车,修了15000元。

向先生说,考虑到车价不算高,自己最终买下了这辆车,并使用至今。直到前几天,发生了一个插曲:“前两天联系我,问能不能把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书拍给他,说原车主要用。我说车是卖给我的,再问我要手续,这个不合理,就拒绝了。”

这件事让向先生顿时起了警觉,于是他委托了第三方机构对车辆再次进行了检测,没想到发现了大问题:“二季度有一个重大理赔,33万多,之前的检测报告里没有提到。”

向先生这次找的也是车信盟平台,泡水记录同样体现在了检测报告里,但多了一个今年二季度的维修记录,显示全损车打包录入,维修了33.3万元。



前后间隔3个月,同一家机构怎么会有2份不同的检测报告呢?记者首先向车信盟平台进行了核实。平台客服人员表示:“拉到最下面有个本车未结案,没结案的话,金额是不会显现出来的。”

记者注意到,当初的检测报告里,确实注明2024年二季度的维修记录,因为尚未结案,所以理赔内容、金额都是空的。平台认为,这一点相当于已经明确告知,买卖双方都应该自己留意。

向先生表示,当时有提出过质疑:“他说应该是其他事情,跟这个本身是没有关系的。我咨询了专业人士,他们解释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是为了把这车赶紧销出去,故意拖着没去结案;第二可能就是数据延后。”

购车合同注明,原车主不得故意隐瞒车辆重大事故、泡水、涉水等真实车况,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故障,向先生可主张索赔。

向先生没有原车主的联系方式,记者致电宁波名门二手车经纪公司。对方回应:“我们是一家纯中介,前期我们能查到的东西已经全部提供给买家。理赔记录上面有一个叫未结案,但是额度我们也不知道,我问了车主,他也说不知道。”



名门二手车表示,这辆车当初是一家修理厂卖给他们的,具体情况可以问问对方。随后,记者致电修理厂,修理厂表示,车辆涉水,原车主走了保险全损理赔,理赔金额就是33万3,之后保险公司把这车拿去拍卖,自己就拍了下来,修好后又卖给了宁波名门二手车。“33万多是这个车在卖给他之前出的最后一次事故,是水淹,结案是保险公司做的,我们也结不了案的。”

针对这个情况,汽车中介是否属于隐瞒车况呢?记者咨询了小强帮忙团的特约律师。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赵公明

对于车辆是一辆泡水车这一事实,购车者应当是知情的,对于泡水的严重程度可能比较高是存在预见性的,从购车者的角度,他也没有办法来取证,除了本次泡水之外,还存在着其他的重大事故,以此为理由要求进行合同解除或者要求退一赔三,我们认为证据不足。

记者也把律师的意见转达给了向先生,对此他表示会继续和中介协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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