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十七届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395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调整,其中行政许可71项、行政处罚278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21项。共涉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等10个市直部门。

权责清单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厘清了与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摸清了权力底数,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政府层级的权责边界。为了确保清单的时效性和精准性,按照《辽宁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确定的工作机制,市数据局与市委编办会定期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本次清单调整工作,市数据局秉持“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法治精神,树牢“依法清单”理念。市数据局坚持“依法清权、科学制权、规范确权”原则,组织市直各有关部门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以“三定方案”为总纲,以法律条文为抓手,横向明晰部门职责边界,纵向确定层级职责范围,严格依单行权,实现“清单之外无职权”。

二是坚持深化创新,建立“边界清单”体系。一方面是依法制单,通过上位法之下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和细化部门的具体权责事项;另一方面是科学结构,对于边界事项,减少“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现象,尽量保证部门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要素齐全、对等。

三是坚持程序正当,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本次权责清单调整按照《辽宁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确定的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原则实行动态调整,先后征求了两轮部门意见建议,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将法律条款变化情况及时投射到权责清单的具体内容上,确保部门职权管理规范化、法治化。

下一步,市数据局将会同市委编办持续依法依规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将权力的“家底”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的监督,切实做到一切权力出自法律,法无授权不可为。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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