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加特林、小金鱼、仙女棒等,我都交给你们,你们处理吧。”1月8日,在椒江区葭沚街道华景小区,听了民警的禁燃宣讲,一市民主动将自己从外地购入的10箱烟花爆竹交给了民警。

当天,市公安局椒江分局葭沚派出所民警来到该小区开展拒放烟花爆竹入户宣讲,无意间发现一处商品房客厅内存放着10箱烟花爆竹。

经询问得知,该批烟花爆竹系该住户于上个月通过网络从外地购入,准备春节时留给自家孩子玩。


“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山!请大家务必遵守烟花爆竹相关规定……”民警耐心地向该居民解释了禁燃禁放政策的背景和意义,并详细阐述了关于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的法律规范。

在民警的劝导下,该市民意识到如此存放烟花爆竹的潜在安全隐患及法律风险,遂主动上交了所有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根据新颁布的《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呼吁企业、单位以及市民,主动将新购入或历年剩余烟花爆竹上交给辖区派出所、消防部门或者社区居委,由相关部门集中销毁。

来源:椒江发布 望潮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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