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创新药领域就迎来了不少利好消息。

据央视新闻,1月1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医保部门“保障人民健康 赋能经济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25年内将发布第一版医保丙类目录。

医保丙类目录将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聚焦因超出“保基本”功能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医保目录但创新程度很高、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患者获益显著的药品。值得关注的是,丙类目录将成为我国首个商保支付的国家级药品目录。

据了解,由于丙类目录需要与商业保险产品对接,需要留有一定的时间,从今年开始,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时间会适当提前,预计4月初开始申报,争取9月份完成。

有创新药企业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希望丙类目录不仅可以覆盖CAR-T创新疗法和罕见病药物这些医保谈判难以成功的药物,对于临床价值高的First-in-Class新药(首创新药)也可以给予申请机会。

第一版医保丙类目录将在年内发布

据央视新闻,1月1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医保部门“保障人民健康 赋能经济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25年内将发布第一版医保丙类目录。

我国现行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部分纳入报销范围。丙类药品则通常指高价创新药等,属于完全不予报销的范畴,需要个人自费。

全新的医保丙类目录将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聚焦因超出“保基本”功能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医保目录但创新程度很高、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患者获益显著的药品。其作用是“积极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将健康险资金的一部分通过规范途径,加大对创新药械研发生产的投入”。如此看来,丙类药品目录将成为我国首个商保支付的国家级药品目录。

据介绍,丙类目录与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计划于2025年内发布第一版。工作程序拟参照基本医保目录调整程序,但会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制定过程中充分调动保险公司、保险行业专家等参与积极性,丙类目录的商保结算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商业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措施。

同时,国家医保局将采取多种激励措施,积极引导支持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将丙类目录药品纳入产品责任保障范围。也将打通丙类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间的通道,做好衔接。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医保局将探索优化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对于丙类目录药品可不计入医疗机构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原则上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实行按项目付费。

此外,由于丙类目录需要与商业保险产品对接,需要留有一定时间,从今年开始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时间会适当提前,预计4月初开始申报,争取9月份完成。

创新药企业人士呼吁给首创新药机会

在现行医保药品目录“保基本”的原则下,一批创新力强但价格高昂的创新药往往面临支付限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临床治疗的选择。而丙类药品目录,有望给这类药品打造一条新的道路,也能给予临床治疗更多空间。

但目前,进入丙类目录的入围方式、入围范围、入围价格等均未最终敲定。据健闻咨询披露,一位长期研究惠民保的学者表示,“丙类目录应当会参考各地惠民保特药目录的使用和需求数据,侧重于选择临床价值高、创新性强的高值药品”。

记者注意到,据药易云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3月底,被纳入惠民保产品数量最多的是3个PD-L1,即罗氏的阿替利珠单抗、阿斯利康的度伐利尤单抗和施贵宝的纳武利尤单抗,分别被133个、132个和129个惠民保产品纳入。在被纳入惠民保产品数量前30名的药品中,进口药有12个,占了40%,本土企业纳入药品较多的是信达生物和基石药业——各有3个,正大天晴和中山康方生物各有2个药品被纳入惠民保。

在多地惠民保中表现活跃的镁信健康的相关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惠民保来说,各地的筹资水平、特定疾病的发病率、经营数据上均存在差异,还要平衡普惠性和可持续性。因此,丙类目录如何更好地落地到各个产品中,需要地方医保局、保险公司、第三方等主体多方参与,对可承保性、城市定制性进行多维度评估。

该人士还认为,目录的制定和应用需要多方参与。医保在药物价值评估、药物经济学测算方面已形成非常成熟的体系,支付方保险公司和特药服务经验丰富的第三方则需更多考量商保的支付能力、风控管理和产品差异性,以全面、整体的视角进行特药品种的比较,科学合理地制定纳入丙类目录的品种。

上述媒体报道显示,还有学者称,国谈的评审环节已经筛选出了一批有临床价值、创新价值的高值创新药。制定丙类目录时,或将优先考虑国谈中通过了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却在最终谈判中离场的这一批药品,例如年治疗费用远高于国谈基准线的CAR-T疗法。另外,如果现有医保目录已经有了靶点、适应症、疗效类似的药物,同类药物或难以通过进入丙类医保目录的方式保留“高价”。

由于丙类目录的细则未最终落定,不少创新药企业目前也仍在摸索对应的动作。其中,究竟是降价抢位现行医保目录,还是为进入丙类目录制定策略,是不少药企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有企业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希望新药上市申请获批时间能够延续前些年实施的“6·30”,保持前后公平性和一致性(根据此前国家医保局的相关规定,当前年度6月30日前获批的药物都有机会申报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此外,该人士表示,希望丙类目录不仅可以覆盖CAR-T创新疗法和罕见病药物这些医保谈判难以成功的药物,对于临床价值高的First-in-Class新药也可以给予申请机会。

前述镁信健康相关负责人补充道,随着新机制的出台,商保不再是纸上谈兵,这促使每个创新药企都必须将商保纳入药品整体商业化策略的考量范围之中,基于自身药品特点和不同生命周期去匹配甲乙丙类目录,深入研究全国惠民保的整体支付水平,更好地利用“医保+商保”组合拳,制定更精准的市场策略。

(记者许立波、林姿辰对稿件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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