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举行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上提出探索制定丙类药品目录,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在国家医保局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对此进行了回应。
他表示,在基本医保甲乙类目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丙类目录是完善我国医疗保障药品目录体系的一次重大尝试,旨在为商业健康险药品保障范围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商业健康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助力构建创新药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医药新质生产力发展;满足患者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在药品范围上,丙类目录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聚焦因超出“保基本”功能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医保目录但创新程度很高、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患者获益显著的药品。二是使用范围上,国家医保局将采取多种激励措施,积极引导支持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将丙类目录药品纳入产品责任保障范围。同时,也将打通丙类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间的通道,做好衔接。
丙类目录与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计划于2025年内发布第一版。在支持落地应用上,国家医保局将探索优化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对于丙类目录药品可不计入医疗机构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原则上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实行按项目付费。
此外,由于丙类目录需要与商业保险产品对接,需要留有一定时间,从今年开始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时间会适当提前,预计4月初开始申报,争取9月份完成。为尽量减少对行业的影响,今年拟采取预申报的过渡措施,预计今年5月底前获批的新药可提前进行申报,在专家评审前正式获批即可参加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