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某建材厂经营危机,引发多起劳动争议诉讼,牵动了众多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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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主角是申请执行人周某和黄某、吴某,被执行人达州市某建材厂,分别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和拖欠工资诉诸法院,后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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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首次“赴约”
走进建材厂,面对焦急的劳动者和为难的企业负责人,执行法官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与困境。原来,该建材厂因环保问题停工才刚刚复工,经营压力大。“郭老板平时确实为人仗义,我们也知道他的难处,还多次帮忙介绍人到厂里来做工”。通过沟通,三位申请执行人均表示愿意宽限企业一定期限,执行法官嘱咐申请执行人密切关注企业生产动态。“放心,12月16日前我一定想办法把欠他们的工资解决了。”企业实际负责人当即拍胸脯保证。然而,承诺如同泡沫,转瞬即逝。
02
二次“探访”
在企业实际负责人失约后,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这片维权现场,敦促企业负责人尽快履行支付义务。面对法官的坚定态度,负责人再次承诺“最迟这个月底,一定解决”,三位申请执行人念及旧情,再次同意了负责人的方案。然而,这一次的承诺依然如同空谷回音,只闻其声,不见其行。
03
三次“深入”
法官带着最后的通牒走进企业,决心要给这场“马拉松”画上句号。执行法官没有多费口舌,直接向法定代表人郭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决定对言而无信的郭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这时,郭某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在到达拘留所之前,将黄某与吴某申请执行的两个案件履行完毕,另一起周某申请执行的案件因数额较大无力一次性给付,也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第一笔款项。然而,多次“虚假承诺”的账也必须算,法院对该企业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这场“执行马拉松”虽然曲折,但结局圆满。法院在此提醒各位经营者,劳动者与企业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相辅相成。莫把劳动者的宽容当作失信违法的底气,切实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才能实现劳企双赢。
供稿:余金平
编辑:李怡漪
审核:刘 毅
签发:于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