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7日讯 1月17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滨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政策吹风会,邀请滨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韩朝晖,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郭伟华, 滨州市住建局住房中心支部委员、副主任李硕, 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负责人王瑞超,共同介绍《滨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硕介绍,按照《滨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住建部门职责任务,下一步,滨州市住建局将实施动态监管,提高验收服务质效。重点抓好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充分借助全市消防审验统一管理平台,实现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监管全覆盖。强化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工作,压实参建单位消防质量安全责任,确保新建住宅工程消防整体质量。邀请专家参与新建住宅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及时对消防设施进行整改和完善,确保新建住宅工程消防本质安全。
强化协同配合,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办法》宣贯落实,督促指导各级住建部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技能竞赛、监督检查等活动,积极配合消防、公安等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落实好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安全管理防范这两个责任,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风险处置能力。
加强巡查检查,做好设施建设维护。指导各级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巡查检查,保障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等工作,协助居民业主合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属于职责内的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非职责内的及时向业主委员会、街道社区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指导各级住建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街道(乡镇)推动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有效缓解电动自行车停放难、充电难问题。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