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7日讯 1月17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滨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政策吹风会,邀请滨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韩朝晖,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郭伟华, 滨州市住建局住房中心支部委员、副主任李硕, 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负责人王瑞超,共同介绍《滨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郭伟华介绍,居民住宅区是消防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火灾高发的主要场所,近年来,全国范围内住宅火灾数量呈上升趋势,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和公众关注程度较高的焦点问题,滨州市居民住宅区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这些火灾事故的发生,反映出滨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和有关部委先后部署开展了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及“拆窗破网”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滨州市结合本市实际,全面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聚焦高层住宅、老旧小区等场所突出火灾风险,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和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专项整治行动,住宅区消防安全环境虽然有所改善,但是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仍面临一些问题。

《办法》颁布出台是滨州市推进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大举措,也是为适应滨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创新消防治理的迫切要求。消防救援机构作为消防安全的综合监管部门,在贯彻实施《办法》的工作中,将认真学习并坚决履行《办法》赋予消防救援机构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消防救援机构职能,尽职尽责地促进滨州市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为此,滨州市消防救援机构将围绕《办法》的贯彻实施,努力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途径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提升广大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进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另外将把《办法》贯彻落实作为消防救援机构年度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全市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治理能力。加强乡镇街道、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等消防安全管理方的培训,让住宅区管理各方明确自身职责,不断提升住宅区管理方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办法》培训,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区消防安全治理中的职能,在小区日常管理中做好《办法》的宣传推广。

细化职责,狠抓落实。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办法》赋予消防救援机构的职责,与应急、公安、住建等部门共同落实好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执法、指导帮扶等相关工作,严格履行《办法》规定,自觉维护法规权威,认真做好本部门工作,同时与各相关部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筑牢住宅区消防安全“防火墙”。

《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滨州市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步。消防救援机构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和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办法》,全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开创滨州市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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