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启用山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
信息公开专用章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5〕1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经批准,现制发“山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信息公开专用章”1枚,自2025年1月16日起启用。
该专用章使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省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委托省自然资源厅具体审核承办事项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上述使用范围内,“山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信息公开专用章”与“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省政府委托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使用管理。
附:印模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