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反映《广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情况,根据《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要求,广州市统计局从儿童健康、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家庭、环境和法律保护等七个领域进行统计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规划》实施平稳推进,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安全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教育更加普及普惠均衡优质,社会福利保障和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儿童健康成长环境持续优化,儿童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儿童发展总体状况良好。
一、儿童与健康
(一)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2023年,全市共有19家妇幼保健机构,比上年增加9家,同比增长90%;市、区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标率分别为100%和90.91%,均与上年持平。全市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为1.52人,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床位数为3.18张,两项指标均达到市规划目标要求。
(二)婴幼儿生存健康更有保障。2023年,全市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8.92%,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新生儿死亡率为0.76‰,与上年基本持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63‰和2.57‰,比上年分别下降0.16和0.20个千分点;四项指标均达到市规划目标要求。
(三)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更加夯实。2023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检查率、产前筛查率分别为84.56%、90.74%和97.83%,比上年分别提高11.79、3.43和0.1个百分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早产儿视网膜筛查率分别为99.94%、99.95%和97.60%;六项指标均达到市规划目标要求。
(四)儿童疾病预防措施更加到位。2023年,全市3岁以下、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为93.00%和98.19%;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2.65%;三项指标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全市配备至少2名以上的儿童保健医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七成;儿童预防龋齿行六龄齿免费窝沟封闭项目实现全覆盖。
(五)儿童视力保护力度仍需加大。2023年,全市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为98.15%,小学生近视率为34.50%,两项指标均达到市规划目标要求;除此之外,全市6岁儿童近视率、初中生近视率、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为8.20%、74.45%和83.57%,与市规划达标值均有差距,护眼力度仍需加强。
二、儿童与安全
(一)儿童安全保护力度持续加大。2023年,全市共有2个儿童遭受暴力及伤害监测报告系统监测点;儿童伤害死亡率、溺水死亡率分别为3.71人/10万、0.71人/10万,与2020年基期值相比,分别下降1.64和0.61个百分点;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知晓率已达到100%。
(二)儿童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全市儿童药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为99.95%,与2020年基期值相比,提高0.44个百分点;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2.61%,比上年降低3.93个百分点,良品率不断提升。
三、儿童与教育
(一)学前教育更加普惠。2023年,全市共有幼儿园2246所,比上年增加23所,同比增长1.03%;全市在园幼儿59.82万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53.11万人,覆盖率达到88.78%,比上年提高2.32个百分点;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126.79%,比上年提高3.11个百分点。
(二)义务教育更加均衡。2023年,全市共有义务教育学校1440所,比上年增加19所,在校学生175.39万人,比上年增加11.76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9.56%,比上年提高0.08个百分点;小学、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均达到100%。
(三)特殊群体教育有效保障。2023年,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9所,与上年持平;义务教育阶段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在校学生0.86万人,比上年增加0.06万人;特殊教育专任教师0.14万人,比上年增加0.01万人。
(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推进。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5.53%。普通高中134所,比上年增加8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45所,与上年持平;高中阶段在校学生数28.09万人,比上年增加1.13万人,其中普通高中18.36万人,中等职业教育9.9万人。
四、儿童与福利
(一)儿童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升。2023年,全市儿童及在校学生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从上年的842元提高至920元,高于国家标准以及同期其它参保人群标准;儿童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34.43万人,比上年增加6.33万人,同比增长2.8%。
(二)困境儿童救助体系不断完善。2023年,全市困境儿童建档率达到100%;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保障标准提高到2875元,比上年增加67元;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机构1118家,共有2434名残疾儿童接受了康复救助;0.85万名儿童纳入低保对象范围。
(三)儿童保护机制和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2023年,全市共有儿童福利机构2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2个,市、区、镇(街)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实现全覆盖;城乡社区儿童之家2870家,比上年增加61家;镇(街)配备儿童督导员178人,村(居)配备儿童主任2845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人和28人。
五、儿童与家庭
(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更趋完善。2023年,全市区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设置率达到100%。妇联组织参与建设的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分别为1687个和1182个,分别比上年增加32个和19个。
(二)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大幅提升。2023年,全市0-3岁托育机构数1435个,比上年增加352个,同比增长32.5%;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数量212个,比上年增加51个,同比增长31.7%;社区普惠托位数量达到18400个;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从上年的3.58个提高到4.20个。
六、儿童与环境
(一)儿童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加大。2023年,全市共设立240个儿童图书馆(分馆),数量比上年增加34个,同比增长16.5%;少儿阅览室坐席数为26464个,比上年增加6850个,同比增长34.9%。全市公共图书馆13间,共有少儿文献1279.25万册,比上年增加115.66万册。
(二)儿童文化娱乐科普资源丰富多样。2023年,全市出版儿童图书出版物19.40万册(张),比上年增加14.38万册(张)。全市社区少先队实践教育营地(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数量分别为383个和17个,比上年分别增加25个和1个;青少年参加科普宣讲活动、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人次分别为34.49万和421.83万,同比分别增长43.83%和81.90%;全市已有51家公园设置了一定规模的儿童游戏活动场所。
(三)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巩固。2023年,全市建有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基地分别为16个、13个和126个,数量均与上年持平;全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均为100%,三项指标均达到市规划目标要求。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一)儿童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强。2023年,全市共设少年法庭13个,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12个,数量均与上年持平。全年未成年人得到法律援助2005人次,比上年增加627人次;共有254名未成年人得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供的司法救助。
(二)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2023年,全市共破获的猥亵儿童案件数256起;破获的拐卖儿童案件数2起;全年未查处到侵犯儿童权益的违法违规网站或平台。
(三)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有效遏制。2023年,全市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100%;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165人,比2020年基期值减少205人,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0.88%,比2020年基期值下降0.5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