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定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吉林、延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州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锚定跨越赶超的目标定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全方位扩大内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加快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强农惠农富农,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壮大农业总量。稳定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做好“土特产”文章,培育以木耳、桑黄为代表的食药用菌产业,以冷水鱼、林蛙为代表的特色养殖业,抓好延边黄牛种质资源保护创新和产业集群建设。积极推广农旅融合、边境贸易、电商助农等产业发展模式,搭建更畅通的销售对接平台,引进和培育一批整体实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
改善农村环境。以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推进“八拆”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加快农村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进度,确保一季度完成10万户农村智能水表安装,年内改造农厕3000户以上。完善农村垃圾处理、美化亮化等设施。
促进农民增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小额信贷、庭院经济、消费帮扶、公益性岗位、帮扶车间、“雨露计划+”等扶持措施,确保脱贫人口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巩固民营企业结对边境村等帮扶机制成果,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落实联农带农利益共享机制,推进“册外地”有偿使用和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有效提高农民财产性、工资性收入。
州《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关于2024年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以下新成效:
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建设高标准农田28.6万亩,粮食产量38亿斤,实现“七连增”。肉牛屠宰量增长1.7倍,人参产量增长16.7%,林蛙产量增长82.7%。农林牧渔业总产值预计增长6%。
乡村建设扎实推进。新建农厕2042户,287个农村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开复工,4个县市全域及全州一半以上村基本建成美丽乡村。新建农村公路125公里,整治“畅返不畅”公路358公里。519户912人消除返贫致贫风险,1.96万名脱贫群众参与经营庭院经济。134户民营企业与边境村结对帮扶全覆盖。
延边州
守好黑土地 筑牢“压舱石”
2024年以来,延边州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全力抓好保护性耕作养地、还田回收节源等工作,推动黑土地保护利用全面提质增效,不断夯实粮食生产根基。
在敦化市江源镇十八道沟村,“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这里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仅是延边州的一个缩影。延边州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4年以来,延边州以山、水、田、路、村综合整治为核心,大力推进田间灌排设施与道路等建设工程,着力补齐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努力打造出了强基础、利长远、惠民生、促发展的高标准农田,实现了耕地高效利用、科学管理,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汪清县将保护性耕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媒体双向发力,创新开展了“科学保护人人受益,黑土良田代代相传”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开展专题培训班,持续强化保护性耕作的科普和推广,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格局。
同时,汪清县采取线上直播方式召开保护性耕作少耕播种现场观摩会、秸秆全量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现场观摩会,为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组织农业骨干人员组成技术服务专家团队,依托田间学校、农技下乡等活动,深入乡镇和村屯,对作业户、农户进行一对一跟踪指导和技术培训,有效破解涝洼地、坡耕地等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难题。
在开展保护性耕作养地工作中,延边州采用多元化推广方式,积极举办专业培训、召开现场示范会以及组织送技术下乡活动等,全力推动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普及应用。
名词解释
【八拆“整治”】指对废弃的房屋、仓房、圈舍、厕所、棚架、院墙、板杖子和残垣断壁等八种类型的废弃建筑物进行拆除的环境整治行动。
【雨露计划+】于2022年6月正式启动。作为雨露计划的“后半篇”,将帮扶对象扩展到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将支持范围由职业教育环节延伸到就业帮扶环节。
【册外地】指家庭承包以外的农村集体所有耕地(部分待明确权属性质),即农村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以外的土地,包括农户自行开垦的集体荒地、非法侵占林地、草地(牧业用地)而形成的耕地;承包地扩边地及其他原因未纳入家庭承包面积的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