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预示着,甘肃省从2025年1月起,已实施几十年的病退政策将停止执行,取而代之的是“病残津贴”制度。

也就是说,今年开始,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以及以完全失地农民身份通过一次性趸缴方式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和甘肃省企业原“五七工、家属工”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的人员,如果因为生病或非因工致残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领病残津贴了。

换句话说,1月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不能再提前5年或10年退休了(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退休),但可以享受“病残津贴”,且范围扩大到所有参保人员,没有距退休5-10年的条件限制,哪怕只缴费1个月的养老保险也可以享受,只是待遇不同而已。



新的病残津贴设置了三个标准,依据本人缴费情况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情况的不同而不同。

标准一:

如果病残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已符合退休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20年),而且距自己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或5年的,直接按退休待遇同等标准领取病残津贴至退休,并随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而调整,相当于提前退休。

符合本条的病残津贴标准实际与之前的病退待遇完全一样,从2024年甘肃省相关数据来看,2025年津贴标准至少能够达到每月1030元以上,最多的每月甚至可领8500元左右

标准二

如果病残时,累计缴费已符合退休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但距自己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以上的,则按待遇领取地基础养老金同等标准领取病残津贴至退休,并随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相同比例增加病残津贴。

符合本条的病残津贴标准明显低于标准一人员的,特别之前男同胞可以提前10年病退的,新政后待遇就下降不少,从2024年相关数据来看,符合本条的病残津贴最低标准2025年大概在880元左右,高的甚至可以领到4000元左右

标准三

如果病残时,累计缴费未达到退休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也按待遇领取地基础养老金同等标准领取病残津贴,并随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相同比例增加病残津贴。但领取时间只有12-57个月(累计缴费不足5年的,享受12个月的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1年,增加3个月病残津贴)。相当于符合本条人员,最少可以领取1年、最多可以领取4年9个月的病残津贴。

领取的最低病残津贴计算方法与标准二完全一样,每缴费1年2025年病残津贴最低标准每月大概在60元左右。按此计算,假如缴费10年,每月就可以领取600元左右病残津贴。



甘肃省规定申请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全部通过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办理,对于经养老待遇领取地设区的市级人社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养老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从申请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病残津贴。

最后提醒一下,符合上述“标准一”和“标准二”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是可以正常办理退休的,享受企业职工同等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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