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临沂公安公布4起依法打击查处 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典型案例,涉莒南1起:
2024年以来,莒南县王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购买大量烟花爆竹,存放于莒南县经济开发区一处民宅内。2025年1月3日,莒南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
未经审批或许可
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 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