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首尔1月16日电(记者陆爱华 姬新龙)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6日作出决定,认可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对尹锡悦执行逮捕令的合法性,驳回关于释放尹锡悦的请求。

  在法院当天就尹锡悦方面申请的逮捕适当性审查的审问中,尹锡悦方面和公调处围绕尹锡悦方面提出的公调处是否有内乱罪调查权、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申请逮捕令是否违反管辖等异议展开激烈辩论。

  法院最后认定,公调处逮捕尹锡悦“没有问题”,尹锡悦方面的“请求没有道理”,予以驳回。

  逮捕适当性审查是指被逮捕的嫌疑人以逮捕不当为由,向法院请求释放的程序。尹锡悦律师团15日申请逮捕适当性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院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对嫌疑人进行审问,并在审问结束后的24小时内作出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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