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1月16日电 (朴馨语)“对于乡村振兴,文化振兴是根本,文化振兴对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等具有引领和推动作用。”政协第十三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画院理论研究室副主任卜绍基表示,如今,数字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可以为解决乡村振兴中的文化建设问题提供助力。
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画院理论研究室副主任卜绍基。受访者供图
对此,卜绍基建议:
一、建设乡村文化艺术资源数据库。人工智能技术的基础是大数据技术。广东省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乡村基层通过一线调查,搜集整理乡村文化资源和艺术特色,建立相对完整的文化艺术资源库,为乡村文化振兴夯实基础,特别是文化视觉标识,避免千村一面。在实际应用中透过资源数据的整理,发展出“一村一品”“特产营销”“旅游度假目的地”等乡村文化与经济资源,并且通过现代数字制作和传播手段,不断推出“乡村数字人”“特产代言人”等概念,提供素材和创造条件,吸引推动“数字牧民”加入乡村文化振兴并创业,使乡村文化艺术资源数据库切实服务经济发展和文化振兴。
二、内培外助,提高乡村文化艺术建设的素养和技术水平。一方面,对乡村文化艺术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其能基本掌握数字和人工智能设计技术,适应乡村文化建设中短期和突发临时性的设计需求。培训对象不仅包括乡村文化站干部,还可以包括农村地区学校美术教师、文艺积极分子等,使乡村拥有一批素质和技术过硬的文化建设骨干力量。另一方面,可以为广东省乡村文化建设的人工智能技术建立外援名单,列入有参与意愿和技术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社会团体等,让其指导和参与乡村的艺术设计等文化建设,通过外援提高乡村基层文化力量的审美、技术水平和自主性,为基层培养出一批有审美、知乡情、懂设计、通技术的文化建设人才。
三、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背景下乡村文化艺术建设的监管和协调。一方面,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可以制定机制,加强监管,形成遴选和监察制度,避免人工智能设计被滥用和误用。另一方面,在监管机制下根据地方需要作出协调,特别是在因人工智能技术的使用而发生雷同或接近情况产生矛盾的时候,运用人才技术力量给予合理指导意见,做到差异化特色文化建设,使人工智能技术能积极有效、合法合理地为乡村文化振兴所使用。
四、促进城乡文化建设中数字和人工智能技术的使用互融互通,为乡村文化建设提供良好前景。乡村的文化振兴,需要增加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这也是乡村文化建设的前景所在。根据广东省城市化程度高的特点,推动城乡文化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必然要协调城乡之间的文化艺术关系,形成互需互补,良性发展。
“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支持下,省、各市政府可以营造、协调城乡两者的文化艺术服务和市场,利用数字和人工智能技术,使信息和乡村文化设计特色互融互通,在人工智能技术的支持下突出各乡村文化建设的特别之处,使各城乡的文化各具特色,促进乡村数字文化建设的成果能走进城市,也能使城市居民通过旅游等方式享受到乡村文化振兴的成果。”卜绍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