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三权分立:美国宪法将国家的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政治制度,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独立行使。
虽然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各州政府也需要将权力三分,而只须为共和政体即可,但是大部分州政府均奉行三权分立,有着州立法会、行政机关与州法院。
从行政划分看,美国联邦政府主要处理对外事务,对内的大部分治理,集中在各州,而具体的社会治理,由自治组织(市)来完成,在微观层面,商业行会组织也能发挥作用,如HOA。
这其实就是藩镇割据+乡贤治国,各州的国民警卫队说白了就是防着联邦政府的,中央无法插手地方事务,无法直接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自然难以获得权威。
权力的高度分散确保了地方自治,但在重大灾难面前,也凸显了中央协调能力的不足。
对于洛杉矶山火,首先承担救援工作的理应是加州政府,而加州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调动的是加州的国民警卫队并非美军。
但迄今为止,美国这套制度让美国成为最强大的国家,人口超亿的国家中人均gdp世界第一。
只能说世界都是草台班子,都在比谁最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