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中有一个重要部门叫作“商务部”,商务部主要负责拟定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拟定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及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等相关工作。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同于其他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商务部共设有2个正部级领导职务,分别是部长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据商务部官网介绍:商务部的主要负责人是党组书记兼部长,但是商务部还设有一个国际贸易谈判代表职务(该职务系法定的正部长级),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同时兼任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这两个职务。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我国商务部是在2010年8月开始重新设立“国际贸易谈判代表”之职(正部长级),对外可以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的名义开展谈判协调工作,第一任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是高虎城。



“国际贸易谈判代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的授权,负责对外经济贸易领域的重大的多边或双边谈判,参与磋商解决在国际经济交往过程中发生的争端分歧,同时负责协调国内谈判立场并签署有关文件。尤其是在目前这个全球经济联系更紧密的时代,再加上我国又是世界首屈一指的贸易大国、进出口大国,因而我国面临的国际经贸谈判活动日益增多。鉴于“国际贸易谈判代表”的职责重大、工作复杂,且直接事关国家利益和经济发展,所以商务部还专门设有2位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协助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开展工作(其中1位由商务部副部长兼任)。



至于商务部其他的领导副职有:一位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一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商务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一位副部长、一位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副部长级),这四位同时入选为部党组成员。此外,商务部还设有一位部长助理,其级别虽然只是正司级,但却属于是中管正司局级,也入选为部党组成员。很明显,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这个副部级领导职务在商务部的领导班子中占有重要地位。



而在内设机构方面,商务部设有办公厅、人事司、综合司、条法司、财务司、市场建设司、流通发展司、消费促进司、外贸司、外资司、自贸区港司、合作司、国际司、世贸司、亚洲司、西亚非洲司、欧亚司、欧洲司、美大司、台港澳司、外事司等数十个司局。可以发现,由于商务部的工作职责原因,其内设机构与外交部有很强的相似性,也正因如此,商务部和外交部之间经常有着人员岗位交流、人才互通。

除此之外,商务部还在某些重要的地区城市设有“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合计为16个,分别是商务部驻“大连、天津、上海、广州、深圳、海南、南宁、南京、武汉、青岛、郑州、福州、西安、成都、杭州和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商务部各特派员办事处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发挥着商务部与各省区市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为地方商务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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